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凭被称为理性的官能,谁不能明白这样或那样的良善于社会有益,这样或那样的邪恶于社会有害?例如,公义、诚实、婚姻的贞洁于社会有益,不义、不诚实、与有夫之妇通奸于社会有害;因此,这些邪恶本身就是伤害,这些良善本身就是益处。所以,若愿意,谁不能将这些事纳入理性思维?他有理性,也有自由;只要他基于上述理由避开内心的这些邪恶,他的理性和自由就会被揭开并显明出来;只要它们掌控他的事务,赋予他感知和能力;并且只要他如此行,就会看待这些良善如同朋友看待朋友。
然后,人就能从这些考虑、凭借他那被称为理性的官能,对有益于灵界社群的良善和有害于灵界社群的邪恶得出结论,只要他视邪恶为罪,视良善为仁爱的行为。一个人若愿意,也能将这一切纳入理性思维,因为他有理性和自由。他避开这些如罪的邪恶到何等程度,他的理性和自由就在何等程度上被揭开、显明出来,并被明智地使用,赋予感知和能力。他如此行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关注仁之良善,如同邻舍出于相爱而关注邻舍。
由于主为了接受和结合的缘故,愿意凡一个人照理性自由所做的,在他看来似乎都是他自己的,并且这符合理性本身,故可知,人能凭他的理性意愿事情,因为它们构成他的永恒幸福,他还能通过祈求主的神性能力而做这些事。
172.(4)永恒的或创世前存在的神性位格的三一观暗含多神的三一;这种思想无法通过口头承认信一位神而被抹掉。永恒的神性位格的三一就是多神的三一,这从《亚他尼修信经》的下列信条清楚可知:“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父是神和主,子是神和主,圣灵亦是神和主;然而,非三神,乃一神,非三主,乃一主。因为正如基督的真理迫使我等承认每一个位格独自为神和主,天主教也禁止我等说三神或三主。”该信经被整个基督教会所接受,成了普世的或全球通用的,并且是当今对神的一切认识和承认的源头。凡睁开双眼阅读它的人都会发现,生出所谓《亚他尼修信经》这个遗腹子的尼西亚会议成员将三位一体理解成了多神的三位一体。事实上,不仅他们将三位一体理解成多神的三位一体,整个基督教界也是这样理解的。因为整个基督教界关于神的一切认识皆源于这个信经,每个人都赞成信经上的话所指示的信仰。
如果有人质疑基督教界当今的信仰是多神的三位一体,就让我呼求任意一位证人,无论平信徒还是神职人员,我呼求大学的教师和博士,以及神圣的主教和大主教,着紫袍的红衣主教,甚至罗马教皇本人。让他们各自都思考这个问题,然后说出他们脑海浮现出的想法。若我们顺着对于普遍所接受的神之教义的这些话追寻下去,这一点岂不像水晶杯里的水那样清晰而透明吗?例如,它声称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为神和主;按照基督真理,他们应该承认每一个位格都单独为神和主,但天主教或基督教,或信仰禁止说出或命名三神和主。所以,真理与宗教,或真理与信仰不是一,而是两个相互对立的东西。该信经还有一个附加条款,即非三神和主,乃一神和主。加上这一条是为了防止信经的炮制者们在全世界面前遭人耻笑,因为谁都会嘲笑三个神的观念。谁看不出附加条款中的矛盾呢?
然而,要是他们说,父有一个神性本质,子有一个神性本质,圣灵亦有一个神性本质,但并非三个神性本质,而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神性本质,那么这个秘密就能解释清楚了。我们可以将父理解为源头的神性,子是来自这一源头的神性人,圣灵是从这二者所发出的神性,因为这三者皆属于一位神。或者,若我们将父的神性理解为类似人的灵魂之物,将神性人理解为类似属灵魂的身体之物,将圣灵理解为类似从这二者所发出的活动之物,那么,这三个本质就容易理解了,因为它们属于同一个位格,从而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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