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凭被称为理性的官能,谁不能明白这样或那样的良善于社会有益,这样或那样的邪恶于社会有害?例如,公义、诚实、婚姻的贞洁于社会有益,不义、不诚实、与有夫之妇通奸于社会有害;因此,这些邪恶本身就是伤害,这些良善本身就是益处。所以,若愿意,谁不能将这些事纳入理性思维?他有理性,也有自由;只要他基于上述理由避开内心的这些邪恶,他的理性和自由就会被揭开并显明出来;只要它们掌控他的事务,赋予他感知和能力;并且只要他如此行,就会看待这些良善如同朋友看待朋友。
然后,人就能从这些考虑、凭借他那被称为理性的官能,对有益于灵界社群的良善和有害于灵界社群的邪恶得出结论,只要他视邪恶为罪,视良善为仁爱的行为。一个人若愿意,也能将这一切纳入理性思维,因为他有理性和自由。他避开这些如罪的邪恶到何等程度,他的理性和自由就在何等程度上被揭开、显明出来,并被明智地使用,赋予感知和能力。他如此行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关注仁之良善,如同邻舍出于相爱而关注邻舍。
由于主为了接受和结合的缘故,愿意凡一个人照理性自由所做的,在他看来似乎都是他自己的,并且这符合理性本身,故可知,人能凭他的理性意愿事情,因为它们构成他的永恒幸福,他还能通过祈求主的神性能力而做这些事。
294.那些构成灵界太阳的事物来自主,但不是主,故本身不是生命,而是本身缺乏生命;就像那些从天使或世人流出,并构成环绕他的气场的事物不是这个天使或世人,而是来自他,并且没有他的生命。这些气场只有在一致的情况下才与天使或世人构成一体,因为它们源于其身体的形式,这些形式本身是其生命的形式。这是一个奥秘,天使以其属灵观念能在思维中看到它,还能用语言来表达,但世人以其属世观念却不能,因为一千个属灵观念构成一个属世观念,而世人却无法将一个属世观念分解成任意一个属灵观念,更别说分解成许多个属灵观念了。原因在于,这些观念因高度层级的不同而不同,如第三部分所解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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