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凡理性没有被蒙蔽的人,都能明白或理解,没有“这是他自己的”这种表象,人无法处于求知欲或对知道的任何情感,或处于对理解的任何情感。因为一切快乐和享受,因而属于意愿的一切都来自属于爱的情感。除非从情感中获得某种快乐,否则,谁愿意去知道或理解任何东西呢?除非影响他的东西看似他自己的,否则,谁能拥有这种情感的快乐呢?如果什么东西都不是他的,一切都是别人的,换句话说,如果一个人正在将自己的某种东西,或自己的情感注入第二个不想知道或理解之人的头脑,那么这第二个人会接受它吗?他有接受它的能力吗?他岂不像是我们所说的哑巴牲口或笨蛋吗?
由此很清楚地看出,尽管人所感知和由此思考、知道,并照着这种感知所愿、所行的一切都流入他,但按照主的圣治,这一切都看似他自己的;要不然,这个人什么也得不到,因而无法被赋予任何理解或智慧,如前所述。众所周知,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是主的,不是人的,但在人看来,似乎是他的;正因一切良善和真理看上去都是这样,所以教会和天堂的一切,因而爱和智慧,以及仁和信的一切看上去也都是这样,然而,这些东西没有一样是人的。除非在人看来,他貌似凭自己感知这些东西,否则,他无法从主获得它们。由此明显看出这个问题的真相,即:凡一个人出于自由所行的,无论是否理性,只要符合他的理性,在他看来似乎都是他自己的。
416.(15)否则,爱或意愿会把智慧或理解力从它的高处拉下来,以使它与自己行如一体。爱可以是属世的,也可以是属灵的。一个处于属世之爱,同时处于属灵之爱的人是一个理性的人。然而,一个只处于属世之爱的人虽能像一个属灵人那样理性思考,却不是一个理性的人。因为即便他把自己的理解力提升到天堂之光,从而提升到智慧,但属于智慧,也就是天堂之光的事物却不属于他的爱。他的爱的确实现这种提升,却是出于对名誉、荣耀和物质利益的渴望。但当他发现,他没有从这种提升中得到任何这一类的东西时(如当他照着自己的属世之爱独自思考时的情形),就不爱属于天堂之光或智慧的事物了;因此,他会把自己的理解力从它的高处拉下来,以使它与自己行如一体。
例如:当理解力因被提升而处于智慧的状态时,爱就会明白何为公义,何为诚实,何为贞洁,甚至明白何为真正的爱。属世之爱能凭着它理解并沉思天堂之光中的事物的能力明白这一切,甚至能谈论和传讲它们,还能把它们描述为道德美德,同时描述为属灵美德。但当理解力没有被提升时,爱若只是属世的,就看不到这些美德,它看到的不是公义,而是不公义;不是诚实,而是欺诈;不是贞洁,而是淫乱等等。这时,它若想起当它的理解力处于提升状态时它所说的话,可能会嘲笑它们,认为它们仅仅是用来迷惑人们灵魂的手段。由此可见当如何理解“爱若不热爱智慧,就是它在同一层级的配偶,就会把它从它的高处拉下来,以使它与自己行如一体”。爱若热爱在同一层级的智慧,就能被提升(可参看4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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