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75

75.人则不然。他不

75.人则不然。他不仅拥有属世之爱的情感,还拥有属灵之爱的情感和属天之爱的情感。因为人类心智具有三个层级,如《圣爱与圣智》第三部分所说明的。因此,一个人能从属世的知识被提升到属灵的理解力,由此被提升到属天的智慧;由于这两者,就是聪明和智慧,他能仰望主,从而与祂结合,由此活到永远。但是,如果一个人没有从理性中获得提升理解的能力,从自由中获得如此意愿的能力,那么情感的这种提升是不可能的。

正是通过这两种官能,人才能在内心里反思他通过身体感官从外面感知到的东西,还能在更高层次上思考他在较低层次上正在思考的东西。因为谁都可以说:我过去这样想,我现在这样想;还可以说:我过去愿意这样,我现在愿意这样;或可以说:我明白这是真的,我喜欢这个,因为它具有这种品质,等等。由此清楚可知,人还能从上面思想思维,并清楚看到它,仿佛就在他下面。人从理性和自由中获得这种能力,从理性中获得在更高层次上思考的能力,从自由中获得出于情感意愿如此思考的能力。因为没有如此思考的自由,他就不会有意愿,也不会有由此而来的思维。

因此,那些除了属于世界及其性质的事物外,不愿理解任何东西,不愿理解何为道德和属灵的良善和真理之人,无法从知识被提升到聪明,更无法被提升到智慧。因为他们关闭了这两种官能,从而使自己仅在这方面是人:凭植入他们的理性和自由,他们若愿意,就拥有一种理解的能力,若愿意,还拥有如此意愿的能力。凭这两种官能,人能思考,并出于思考说话。在其余的事上,人就不是人,而是动物了;有些人则因滥用这些官能而比动物更坏。


真实的基督教 #431

431.家庭的仁爱义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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