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5.人则不然。他不仅拥有属世之爱的情感,还拥有属灵之爱的情感和属天之爱的情感。因为人类心智具有三个层级,如《圣爱与圣智》第三部分所说明的。因此,一个人能从属世的知识被提升到属灵的理解力,由此被提升到属天的智慧;由于这两者,就是聪明和智慧,他能仰望主,从而与祂结合,由此活到永远。但是,如果一个人没有从理性中获得提升理解的能力,从自由中获得如此意愿的能力,那么情感的这种提升是不可能的。
正是通过这两种官能,人才能在内心里反思他通过身体感官从外面感知到的东西,还能在更高层次上思考他在较低层次上正在思考的东西。因为谁都可以说:我过去这样想,我现在这样想;还可以说:我过去愿意这样,我现在愿意这样;或可以说:我明白这是真的,我喜欢这个,因为它具有这种品质,等等。由此清楚可知,人还能从上面思想思维,并清楚看到它,仿佛就在他下面。人从理性和自由中获得这种能力,从理性中获得在更高层次上思考的能力,从自由中获得出于情感意愿如此思考的能力。因为没有如此思考的自由,他就不会有意愿,也不会有由此而来的思维。
因此,那些除了属于世界及其性质的事物外,不愿理解任何东西,不愿理解何为道德和属灵的良善和真理之人,无法从知识被提升到聪明,更无法被提升到智慧。因为他们关闭了这两种官能,从而使自己仅在这方面是人:凭植入他们的理性和自由,他们若愿意,就拥有一种理解的能力,若愿意,还拥有如此意愿的能力。凭这两种官能,人能思考,并出于思考说话。在其余的事上,人就不是人,而是动物了;有些人则因滥用这些官能而比动物更坏。
425.必须区分仁爱的义务和它的善举。仁爱的义务是指直接由仁爱本身所产生的仁爱操练;这些主要涉及人的职业,如刚才所述。但善举是指诸如这些义务之外的帮助行为。这些行为之所以被称为善举,是因为做这类事是出于自由选择和乐趣;并且当做这类事时,受助者只会视之为善举。它们会根据施助者内心的动机和意图分门别类。人们通常以为仁爱仅在于扶贫济困,照料孤寡,资建救济院、医院、收容所、孤儿院、尤其是教堂,帮助他们装饰,提高他们的收入。但这些事绝大部分并非恰当的仁爱行为,反而与它关系不大。凡认为这些善举是真正的仁爱之人,难免相信他们的行为是值得称赞的;尽管他们口头上声称他们不想居功,但这种有功的信念仍潜藏在他们里面。这从他们死后明显看出来,那时他们会数算自己的行为,要求救恩的奖赏。但接着会调查其行为的根源,从而了解它们的性质。若发现它们的出发点是骄傲、或寻求名声、或纯粹的慷慨、或友情、或纯属世的倾向、或虚伪,那么这根源就会评判它们,因为根源的性质存在于一切行为中。然而,真正的仁爱来自那些由于行为中的公义和谨慎的判断而充满仁爱之人;照主在路加福音所说的(路加福音14:12-14),他们行事不以报答为目的。他们也将上述这类行为称为善举和义务,但它们却是仁爱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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