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5.人则不然。他不仅拥有属世之爱的情感,还拥有属灵之爱的情感和属天之爱的情感。因为人类心智具有三个层级,如《圣爱与圣智》第三部分所说明的。因此,一个人能从属世的知识被提升到属灵的理解力,由此被提升到属天的智慧;由于这两者,就是聪明和智慧,他能仰望主,从而与祂结合,由此活到永远。但是,如果一个人没有从理性中获得提升理解的能力,从自由中获得如此意愿的能力,那么情感的这种提升是不可能的。
正是通过这两种官能,人才能在内心里反思他通过身体感官从外面感知到的东西,还能在更高层次上思考他在较低层次上正在思考的东西。因为谁都可以说:我过去这样想,我现在这样想;还可以说:我过去愿意这样,我现在愿意这样;或可以说:我明白这是真的,我喜欢这个,因为它具有这种品质,等等。由此清楚可知,人还能从上面思想思维,并清楚看到它,仿佛就在他下面。人从理性和自由中获得这种能力,从理性中获得在更高层次上思考的能力,从自由中获得出于情感意愿如此思考的能力。因为没有如此思考的自由,他就不会有意愿,也不会有由此而来的思维。
因此,那些除了属于世界及其性质的事物外,不愿理解任何东西,不愿理解何为道德和属灵的良善和真理之人,无法从知识被提升到聪明,更无法被提升到智慧。因为他们关闭了这两种官能,从而使自己仅在这方面是人:凭植入他们的理性和自由,他们若愿意,就拥有一种理解的能力,若愿意,还拥有如此意愿的能力。凭这两种官能,人能思考,并出于思考说话。在其余的事上,人就不是人,而是动物了;有些人则因滥用这些官能而比动物更坏。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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