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⑵凡一个人出于自由所行的,无论是否理性,只要符合他的理性,在他看来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想要清楚说明人所特有的理性和自由是什么,最好的方式就是对比人和动物。因为动物没有理性或理解能力,也没有自由或自由意愿的能力。因此,它们没有理解力或意愿;取代理解力的是它们所拥有的知识;取代意愿的,是它们所拥有的情感;这两者都是属世的。它们因没有这两种官能,故没有思维;取代思维的是它们所拥有的内在视觉,这内在视觉通过对应而与它们的外在视觉构成一体。
每种情感都有自己像配偶一样的同伴。属世之爱的情感有知识,属灵之爱的情感有理解力,属天之爱的情感有智慧。因为一种情感若没有如配偶那样的同伴,就什么也不是;它就像没有显现的存在,或没有形式的物质,它们都没有任何属性。这就是为何一切受造物里面都有涉及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的某种东西,如前面多处所说明的。动物有一种情感和知识的婚姻,它们的情感属于属世良善,知识属于属世真理。
由于动物的情感和知识完全行如一体,并且它们的情感不能被提升超越它们的知识,它们的知识也不能超越它们的情感,而是当被提升时,两者一起被提升;还由于它们没有能被提升所进入的属灵心智,或属灵心智的光和热,所以它们没有理解能力,即理性,也没有自由意愿的能力,即自由,只有属世情感及其知识。它们所拥有的属世情感,是一种对觅食、筑巢或窝,繁衍后代、逃避或躲避伤害的情感,连同这种情感所需的一切知识。这就是它们的生命状态,所以它们不能思考:“我想这样或不想这样;我知道这个或不知道这个”;更不能思考:“我理解这个,我爱这个”;它们只是出于其情感通过其知识被左右,没有理性或自由。这种“左右”不是来自自然界,而是来自灵界,因为自然界中的事物无不与灵界有关。产生结果的一切原因都来自灵界。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下文(96节)。
305.这条诫命出自《出埃及记》(20:12)和《申命记》(5:16)。“当孝敬父母”的属世之义或字义,是指当尊敬父母,顺从他们,关心他们,对他们的慈爱行为表达感激。这些慈爱行为包括供养子女吃穿,把他们带向社会,以便让他们过上文明、体面的生活;教导子女宗教戒律,把他们带入天堂。父母以此为子女预备世俗的幸福和永恒的幸福。父母如此行是由于他们从主所得的仁爱,他们站在主的立场上行事。它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如果父母过世了,受监护人要尊敬自己的监护人。
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这条诫命是指当尊敬国王和地方官员,对我们来说,就是尊敬我们的国家主席和各级政府。因为他们从总体上为所有人提供生活保障,就像父母提供具体的生活保障一样。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讲,这条诫命是指人们应当热爱自己的国家,因为国家为我们提供支撑和保护,所以它被称为祖国(fatherland from father或motherland)。实际上,父母也必须尊敬我们的国家、国家元首和各级政府,并将这种观念植入到子女心中。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