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74

74.⑵凡一个人出于

74.⑵凡一个人出于自由所行的,无论是否理性,只要符合他的理性,在他看来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想要清楚说明人所特有的理性和自由是什么,最好的方式就是对比人和动物。因为动物没有理性或理解能力,也没有自由或自由意愿的能力。因此,它们没有理解力或意愿;取代理解力的是它们所拥有的知识;取代意愿的,是它们所拥有的情感;这两者都是属世的。它们因没有这两种官能,故没有思维;取代思维的是它们所拥有的内在视觉,这内在视觉通过对应而与它们的外在视觉构成一体。

每种情感都有自己像配偶一样的同伴。属世之爱的情感有知识,属灵之爱的情感有理解力,属天之爱的情感有智慧。因为一种情感若没有如配偶那样的同伴,就什么也不是;它就像没有显现的存在,或没有形式的物质,它们都没有任何属性。这就是为何一切受造物里面都有涉及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的某种东西,如前面多处所说明的。动物有一种情感和知识的婚姻,它们的情感属于属世良善,知识属于属世真理。

由于动物的情感和知识完全行如一体,并且它们的情感不能被提升超越它们的知识,它们的知识也不能超越它们的情感,而是当被提升时,两者一起被提升;还由于它们没有能被提升所进入的属灵心智,或属灵心智的光和热,所以它们没有理解能力,即理性,也没有自由意愿的能力,即自由,只有属世情感及其知识。它们所拥有的属世情感,是一种对觅食、筑巢或窝,繁衍后代、逃避或躲避伤害的情感,连同这种情感所需的一切知识。这就是它们的生命状态,所以它们不能思考:“我想这样或不想这样;我知道这个或不知道这个”;更不能思考:“我理解这个,我爱这个”;它们只是出于其情感通过其知识被左右,没有理性或自由。这种“左右”不是来自自然界,而是来自灵界,因为自然界中的事物无不与灵界有关。产生结果的一切原因都来自灵界。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下文(96节)。


圣爱与圣智 #402

402.(4)爱或意

402.(4)爱或意愿为未来的妻子,就是智慧或理解力,预备一个家或洞房。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存在于受造宇宙及其每个细节中,这是因为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两者在主里面,而一切受造物皆来自主。至于该婚姻如何存在于人里面,这可在心与肺的结合中,如在一面镜子里那样看出来。因为心对应于爱或良善,肺对应于智慧或真理(参看378-385节)。从这种结合可以看出,爱或意愿如何与智慧或理解力订婚,然后与它结婚,也就是与它一起步入一种婚姻。爱通过为智慧预备一个家或洞房而与它订婚,并通过藉着情感与它结合而与它结婚,后来在这个家中与它一起过智慧的生活。

这一事实只能用属灵的语言来充分描述,因为爱和智慧,因而意愿和理解力都是属灵的。诚然,属灵事物能以属世语言来表达,但只能被模糊地感知到,因为人们不知道何为爱,何为智慧,因而不知道何为对良善的情感,何为对智慧的情感,或何为对真理的情感。然而,爱与智慧,或意愿与理解力的订婚与结婚的性质,仍可以通过它们与心肺的对应关系所提供的相似性看出来。因为后者和前者的情况是一样的,并且如此相同,以至于没有任何区别,只是一个是属世的,一个属灵的。因此,从心肺清楚可知,心首先形成肺,然后与它们结合。心在胎儿内形成肺,出生后与它们结合。心在自己的家中完成这一切,它的家被称为胸,两者一起在胸部扎营,并通过称为横隔膜的隔膜和称为胸膜的覆盖物而与身体的其它器官分开。爱与智慧,或意愿与理解力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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