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3.⑴人拥有理性和自由,或理智和自主;这两种官能来自人里面的主。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264-270, 425节)和本书(43—44节)论述了这一事实:人拥有理解力的官能,也就是理性,还拥有思考、意愿、说和做他所理解的官能,也就是自由,这两种官能来自人里面的主。但由于当人们思想这两种官能时,可能会对它们产生许多质疑,所以在这个关头,我想简单说一说人所拥有的照其理性行动的自由。
然而,首先必须知道的是,一切自由都是爱的一种属性,以至于爱和自由为一。由于爱是人的生命,故自由也属于他的生命。因为人所拥有的一切快乐都来自他的爱;快乐不可能来自其它任何源头;出于爱的快乐行动就是出于自由行动;一个人被快乐牵引,就像一个物体被河流载走一样。由于爱多种多样,有些是和谐的,有些是不和谐的,所以可推知,自由同样多种多样;但总体上分为三种:属世自由,理性自由和属灵自由。
每个人都通过遗传获得属世自由。人出于属世自由只爱自己和世界;他最初的爱不是别的。由于一切邪恶皆源于这两种爱,因而邪恶成为爱的对象,所以可推知,思考和意愿邪恶是人的属世自由。当通过理性确认邪恶时,他就是出于自由照其理性行恶。他如此行恶是由于他那被称为自由的官能,他确认它们是由于他那被称为理性的官能。
例如,正是由于一个人与生俱来的爱,他才想要通奸、欺诈、亵渎和报复;当从心里将这些邪恶合理化,并由此把它们合法化时,因着热爱它们的快乐,可以说他自由地照理性思考和意愿它们,并且只要世间的法律不阻止,他还会说出来、做出来。正是由于主的圣治,人才被允许如此行,因为他拥有自由或自主。人因遗传天生就在这种自由中;那些因爱自己爱世界的快乐而将这种自由合理化的人都在享受它。
理性自由来自要么为了尊敬要么为了物质利益而对名声的爱。这爱的快乐在于表面上装得像一个道德人;人因喜爱这种名声,所以不会欺诈、通奸、报复或亵渎。此外,他因使这种行为变成理性的东西,故也会以诚实、公正、贞洁和友好的方式出于自由照其理性行动。事实上,他能出于这种理性提倡这种行为。然而,如果这种理性是纯属世的,同时不是属灵的,那么这种自由纯粹是外在自由,而不是内在自由;因为他内心一点也不爱这些良善,只是为了自己的名声表面上装装样子罢了,如前所述。因此,他所行的善事本身并不是良善。他甚至会说,应当为了公众利益而做这些事;但他这样说不是出于对公众利益的爱,而是出于对自己的名声或利益的爱。因此,他的自由没有一丝对公众利益的爱在里面,他的理性也是,因为这理性只是赞同他的爱。结果,这种“理性自由”是一种更内在的属世自由。按照主的圣治,这种自由也留给每个人。
属灵自由来自对永生的爱。除了那些视恶如罪,并因此不意愿它们,同时仰望主的人外,没有人能获得这爱及其快乐。一旦人如此行,他就处于这种自由。因为人因邪恶是罪而不去意愿它们,并因此不去作恶的能力,来自更内在或更高的自由,这自由来自他更内在或更高的爱。一开始,这种自由看上去不像是自由;然而,它的确是。后来,它的确看上去是自由,那时人就出于自由本身照着理性本身,通过思考、意愿、说和做良善和真理而行动。这种自由会随着属世自由的减少和顺服而增加,并与它所洁净的理性自由结合。
人人都能获得这种自由,只要他愿意思想生命是永恒的,与永生无尽的快乐和幸福相比,世上生命的短暂快乐和幸福不过如同转瞬即逝的影儿。一个人若愿意,是能想到这一点的,因为他拥有自由和自主,还因为这两种官能所源于的主不断赐下这样做的能力。
366.(3)人照着他的形式接受从主流入的东西。这里的形式是指人在其爱和智慧方面,因而在其对仁之良善的情感和对信之真理的感知方面的状态。前面(TCR 364节)已经说明,神是一,是不可分割的,从永恒到永恒都是一样的,不是简单地一样,而是无限地一样;一切变化或可变状态都在于祂所居住的对象。接受形式或状态会引起变化,这一点从婴儿、儿童、青少年、成年人和老年人的生命可以看出来。从婴儿到老年,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一样的,因为灵魂是一样的;但每个人的接受状态却随着它适应年龄的变化而变化,他的生命也因此显得不同,或说随着我们的状态经历生命的各个阶段和不同环境,我们对自己里面生命的感知是不同的。
神的生命以其一切丰盛不仅存在于良善和虔诚的人里面,还存在于邪恶和不虔诚的人里面,同样既存在于天堂天使里面,也存在于地狱灵里面。不同之处在于,恶人堵住道路,关上门,阻止神进入他们心智的低层区域;而善人扫清或预备道路,打开门,邀请神进入他们心智的低层区域,并住在那里,就像祂住在心智的最高区域一样。因此,他们使自己的意愿状态适应爱和仁爱的流注,使自己的理解力状态适应智慧和信仰的流注,从而适应对神的接受,或说他们改变自己的意愿状态,好叫爱和仁爱可以流入,改变自己的理解力状态,好叫智慧和信仰可以流入,他们向神打开自己。但恶人却通过各种肉体的欲望和属灵的污秽或垃圾阻碍这流注,他们把这些东西撒在了路上,从而堵塞了通道。然而,神以其一切神性本质居住在他们心智的最高区域,赋予他们意愿良善和理解真理的官能。每个人都拥有这种官能,但如果来自神的生命不在他的灵魂中,他决不能拥有它。我被恩准从大量经历中知道,甚至连恶人都拥有这种官能。
每个人都照着自己的形式从神那里获得生命,这一点可通过对比各种植物来说明。一切树木、一切灌木、一切青草和一切草叶,都照着自己的形式接受热和光的流注;无论有善用的,还是有恶用的,都是如此。太阳及其热不会改变它们的形式,而是这些形式本身改变了太阳的效果。矿物界的物体也是如此;其中每一种物体,无论有价值的,还是没有价值的,都照着构成它的各个部分的结构形式而接受流注,因而没有哪两种石头,也没有哪两种矿物,同样没有哪两种金属以同样的方式接受热和光的流注。在它们当中,有些物体用最美丽的杂色来装饰自己,有些物体则透射光而不改变它,或说没有杂色,有些物体则模糊和窒息自己里面的光。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正如这个世界的太阳以其热和光同等地存在于一个物体和另一个物体中,正是接受形式本身改变了它的运作或效果,同样,主从祂在中间的天堂太阳中,以其本质上为爱的热和本质上为智慧的光而同等地存在于所有人里面,但人的形式因其生活状态而经历变化,从而改变了主的运作,或改变了它们的效果。因此,人没有重生和得救的原因不是主,而是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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