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73

73.⑴人拥有理性和

73.⑴人拥有理性和自由,或理智和自主;这两种官能来自人里面的主。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264-270, 425节)和本书(43—44节)论述了这一事实:人拥有理解力的官能,也就是理性,还拥有思考、意愿、说和做他所理解的官能,也就是自由,这两种官能来自人里面的主。但由于当人们思想这两种官能时,可能会对它们产生许多质疑,所以在这个关头,我想简单说一说人所拥有的照其理性行动的自由。

然而,首先必须知道的是,一切自由都是爱的一种属性,以至于爱和自由为一。由于爱是人的生命,故自由也属于他的生命。因为人所拥有的一切快乐都来自他的爱;快乐不可能来自其它任何源头;出于爱的快乐行动就是出于自由行动;一个人被快乐牵引,就像一个物体被河流载走一样。由于爱多种多样,有些是和谐的,有些是不和谐的,所以可推知,自由同样多种多样;但总体上分为三种:属世自由,理性自由和属灵自由。

每个人都通过遗传获得属世自由。人出于属世自由只爱自己和世界;他最初的爱不是别的。由于一切邪恶皆源于这两种爱,因而邪恶成为爱的对象,所以可推知,思考和意愿邪恶是人的属世自由。当通过理性确认邪恶时,他就是出于自由照其理性行恶。他如此行恶是由于他那被称为自由的官能,他确认它们是由于他那被称为理性的官能。

例如,正是由于一个人与生俱来的爱,他才想要通奸、欺诈、亵渎和报复;当从心里将这些邪恶合理化,并由此把它们合法化时,因着热爱它们的快乐,可以说他自由地照理性思考和意愿它们,并且只要世间的法律不阻止,他还会说出来、做出来。正是由于主的圣治,人才被允许如此行,因为他拥有自由或自主。人因遗传天生就在这种自由中;那些因爱自己爱世界的快乐而将这种自由合理化的人都在享受它。

理性自由来自要么为了尊敬要么为了物质利益而对名声的爱。这爱的快乐在于表面上装得像一个道德人;人因喜爱这种名声,所以不会欺诈、通奸、报复或亵渎。此外,他因使这种行为变成理性的东西,故也会以诚实、公正、贞洁和友好的方式出于自由照其理性行动。事实上,他能出于这种理性提倡这种行为。然而,如果这种理性是纯属世的,同时不是属灵的,那么这种自由纯粹是外在自由,而不是内在自由;因为他内心一点也不爱这些良善,只是为了自己的名声表面上装装样子罢了,如前所述。因此,他所行的善事本身并不是良善。他甚至会说,应当为了公众利益而做这些事;但他这样说不是出于对公众利益的爱,而是出于对自己的名声或利益的爱。因此,他的自由没有一丝对公众利益的爱在里面,他的理性也是,因为这理性只是赞同他的爱。结果,这种“理性自由”是一种更内在的属世自由。按照主的圣治,这种自由也留给每个人。

属灵自由来自对永生的爱。除了那些视恶如罪,并因此不意愿它们,同时仰望主的人外,没有人能获得这爱及其快乐。一旦人如此行,他就处于这种自由。因为人因邪恶是罪而不去意愿它们,并因此不去作恶的能力,来自更内在或更高的自由,这自由来自他更内在或更高的爱。一开始,这种自由看上去不像是自由;然而,它的确是。后来,它的确看上去是自由,那时人就出于自由本身照着理性本身,通过思考、意愿、说和做良善和真理而行动。这种自由会随着属世自由的减少和顺服而增加,并与它所洁净的理性自由结合。

人人都能获得这种自由,只要他愿意思想生命是永恒的,与永生无尽的快乐和幸福相比,世上生命的短暂快乐和幸福不过如同转瞬即逝的影儿。一个人若愿意,是能想到这一点的,因为他拥有自由和自主,还因为这两种官能所源于的主不断赐下这样做的能力。


真实的基督教 #183

183.(9)关于神

183.(9)关于神的各种荒谬怪异的观念就是从《亚他尼修信经》所宣称的每个位格都单独为神的三位格三一而生出的,它们全都是幻想,是畸形的观念。永恒的三神性位格的教义本身是基督教会所持全部教义中的首要教义,已滋生出众多有关神的不恰当观念,这些观念与基督教界是不相称的。然而,基督教界在神及其一体性的问题上,本应并能够成为全球各地各族人民的一道亮光。凡在基督教会之外的,包括伊斯兰教徒、犹太教徒,以及各个宗教的异教徒,拒绝基督教的唯一原因就是它的三神信仰。传教士们十分清楚这一点,所以他们极其小心,不去公开谈论如《尼西亚信经》和《亚他尼修信经》中所描述的三位格三一。因为那时,他们的皈依者会跑开,并取笑他们。
荒谬可笑、毫无意义的观念已经从永恒的三神性位格的教义中涌出来,并仍在凡坚持相信从眼耳上升到思维视野中有关该教义的那些话之人的心里向上喷涌。这些观念是:父神坐在头顶上的高处,子坐在祂的右手边,他们面前的圣灵则聆听,并跑遍全世界,以根据他们的决定分配称义的恩赐,将其铭刻在人们身上,将人们从烈怒之子变成恩典之子,从被诅咒的变成被拣选的。我请问神职人员中的学者和受过教育的平信徒,他们心里是不是只有这样一幅形像,因为这样一幅形像会自动从该教义本身涌入脑海(参看记事,16节)。
由此涌入脑海的,还有一种好奇心,即人们会猜测他们在创世前彼此谈论什么,是不是谈论创造这个世界,或如堕落前预定论者所认为的,谈论谁注定得救并称义,亦或谈论救赎。同样,自创世之后,他们又会谈论什么,会谈论父凭其权柄和能力去分配,子凭其能力去调解吗?此外,分配,也就是拣选,来自一般为所有人、特别为某些人所代求的子,而父因被对子的爱,以及目睹子在十字架上遭受的极度痛苦所打动,便向这些人施恩典。但是,谁看不出关于神的这类观念就是精神错乱后的胡言乱语?然而,在基督教界,这些却是圣物,要用口唇来亲吻,不可以头脑的想象来探究,因为它们超越理性,若被举过记忆,进入认知,人就会发疯。而这不会逐出三神观,只会引发一种愚蠢的信仰。这信使得人们在思想神时,好比梦游者在夜晚的黑暗中四处游荡,或像生来瞎眼的人在白天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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