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73

73.⑴人拥有理性和

73.⑴人拥有理性和自由,或理智和自主;这两种官能来自人里面的主。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264-270, 425节)和本书(43—44节)论述了这一事实:人拥有理解力的官能,也就是理性,还拥有思考、意愿、说和做他所理解的官能,也就是自由,这两种官能来自人里面的主。但由于当人们思想这两种官能时,可能会对它们产生许多质疑,所以在这个关头,我想简单说一说人所拥有的照其理性行动的自由。

然而,首先必须知道的是,一切自由都是爱的一种属性,以至于爱和自由为一。由于爱是人的生命,故自由也属于他的生命。因为人所拥有的一切快乐都来自他的爱;快乐不可能来自其它任何源头;出于爱的快乐行动就是出于自由行动;一个人被快乐牵引,就像一个物体被河流载走一样。由于爱多种多样,有些是和谐的,有些是不和谐的,所以可推知,自由同样多种多样;但总体上分为三种:属世自由,理性自由和属灵自由。

每个人都通过遗传获得属世自由。人出于属世自由只爱自己和世界;他最初的爱不是别的。由于一切邪恶皆源于这两种爱,因而邪恶成为爱的对象,所以可推知,思考和意愿邪恶是人的属世自由。当通过理性确认邪恶时,他就是出于自由照其理性行恶。他如此行恶是由于他那被称为自由的官能,他确认它们是由于他那被称为理性的官能。

例如,正是由于一个人与生俱来的爱,他才想要通奸、欺诈、亵渎和报复;当从心里将这些邪恶合理化,并由此把它们合法化时,因着热爱它们的快乐,可以说他自由地照理性思考和意愿它们,并且只要世间的法律不阻止,他还会说出来、做出来。正是由于主的圣治,人才被允许如此行,因为他拥有自由或自主。人因遗传天生就在这种自由中;那些因爱自己爱世界的快乐而将这种自由合理化的人都在享受它。

理性自由来自要么为了尊敬要么为了物质利益而对名声的爱。这爱的快乐在于表面上装得像一个道德人;人因喜爱这种名声,所以不会欺诈、通奸、报复或亵渎。此外,他因使这种行为变成理性的东西,故也会以诚实、公正、贞洁和友好的方式出于自由照其理性行动。事实上,他能出于这种理性提倡这种行为。然而,如果这种理性是纯属世的,同时不是属灵的,那么这种自由纯粹是外在自由,而不是内在自由;因为他内心一点也不爱这些良善,只是为了自己的名声表面上装装样子罢了,如前所述。因此,他所行的善事本身并不是良善。他甚至会说,应当为了公众利益而做这些事;但他这样说不是出于对公众利益的爱,而是出于对自己的名声或利益的爱。因此,他的自由没有一丝对公众利益的爱在里面,他的理性也是,因为这理性只是赞同他的爱。结果,这种“理性自由”是一种更内在的属世自由。按照主的圣治,这种自由也留给每个人。

属灵自由来自对永生的爱。除了那些视恶如罪,并因此不意愿它们,同时仰望主的人外,没有人能获得这爱及其快乐。一旦人如此行,他就处于这种自由。因为人因邪恶是罪而不去意愿它们,并因此不去作恶的能力,来自更内在或更高的自由,这自由来自他更内在或更高的爱。一开始,这种自由看上去不像是自由;然而,它的确是。后来,它的确看上去是自由,那时人就出于自由本身照着理性本身,通过思考、意愿、说和做良善和真理而行动。这种自由会随着属世自由的减少和顺服而增加,并与它所洁净的理性自由结合。

人人都能获得这种自由,只要他愿意思想生命是永恒的,与永生无尽的快乐和幸福相比,世上生命的短暂快乐和幸福不过如同转瞬即逝的影儿。一个人若愿意,是能想到这一点的,因为他拥有自由和自主,还因为这两种官能所源于的主不断赐下这样做的能力。


真实的基督教 #124

124. (5)这种

124. (5)这种救赎只能通过神道成肉身来成就。前一节说明,救赎纯粹是神性行为,因而唯有全能的神才能成就。救赎只能通过祂道成肉身,也就是使自己成为人来成就。原因在于,耶和华神在祂的无限本质中是无法靠近地狱的,更不用说进入地狱,因为祂存在于最纯和最初之物中。因此,在其本质属性中的耶和华哪怕稍微将气息吹到地狱里的人身上,就会即刻毁灭他们。当摩西想要见祂时,祂对摩西说:
你不能看见我的面,因为人见我的面不能存活(出埃及记33:20)
就连摩西都不能见祂,何况那些地狱里的人,地狱的一切都存在于最末和最粗鄙之物中,因而是最远的。他们就是最低的属世层。因此缘故,若非耶和华神取了人的样式,从而披上属于最低层之物的肉体,祂的任何救赎都是徒劳。若不靠近敌人,或为了战斗而全副武装,谁能攻打敌人?若不披盔戴甲,手持长矛,谁能驱散和消灭龙、九头蛇和沙漠蜥蜴?没有船只和捕捞装备,谁能捕获大海里的鲸鱼?这些以及类似的事尽管不十分恰当,但也能说明全能的神与地狱的争战,主若不先取了人的样式,就无法进入地狱。
必须知道,主与地狱的争战不是口头上的论战,象推理者和争论者那样。这样的战斗对地狱没有任何作用。它是一场属灵的争战,神圣真理以神圣良善的力量,也就是主的生命力量而作战。若神圣真理以可见的方式流入,地狱中无人能抵挡。其中所蕴含的力量,使得地狱魔鬼一觉察到它就立刻逃之夭夭,投入深渊,爬进洞穴藏起来。这和以赛亚书描述得一样:
他们就进入石洞,进入土穴,躲避耶和华的惊吓和祂威严的荣光。(以赛亚书2:19)
启示录:
他们都藏在山洞和岩石穴里,向山和岩石说,倒在我们身上吧,把我们藏起来,躲避坐宝座者的面目和羔羊的忿怒。(启示录6:15-16)
当主于1757年执行最后审判时,祂通过神圣良善拥有这种力量,这一点从《最后的审判》这本小册子所描述的事可以看出来。如:在灵人界,主将地狱恶灵盘踞的大山小山夷为平地,驱散他们,其中一些沉下去。祂还淹没他们的城镇、村庄和田地,彻底掀翻整个地面,把地和其上的居民全都扔进漩涡、沼泽和湿地,除此之外还有很多。所有这一切都是唯独主凭借出于神圣良善的神圣真理而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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