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但很少有人知道这会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主要因为人还拥有思考邪恶和虚假的自由,尽管圣治或神意不断引导他思考和意愿良善和真理,为了清楚明白这一点,我需要按下列顺序一步一步清楚阐明:
⑴人拥有理性和自由,或理智和自主;这两种官能来自人里面的主。
⑵凡一个人出于自由所行的,无论是否理性,只要符合他的理性,在他看来似乎都是他自己的。
⑶凡一个人出于自由照他的思维所行的,都会成为他永久的一部分。
⑷正是通过这两种官能,人被主改造和重生;没有它们,他无法被改造和重生。
⑸通过这两种官能,人能被改造和重生到这种程度:他能通过它们被引导承认,他所思所行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不是来自他自己。
⑹主与人的结合并人与主的相互结合通过这两种官能实现。
⑺在圣治的整个过程中,主都保护人里面的这两种官能不受侵犯、完好无损,如同神圣之物。
⑻因此,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
357.⑵人能自己获取仁。这与信一样。圣言除了教导信与仁这救恩的两要素外,还会教导别的吗?我们读到:
你要尽心尽性爱主,且爱邻如己。(马太福音22:37-39)
耶稣说,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彼此相爱。你们若彼此相爱,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约翰福音13:34,35;还有15:9;16:27)
我们还读到,人要像一棵好树那样结出果子来;那些行善的,在复活时要得着报答(路加福音14:14)等等。如果人不能展现自己的仁,或以某种方式获取它,上述教导有什么用?人难道不能施舍、周济贫乏人吗?不能在家或工作中行善吗?不能照十诫去生活吗?难道他没有使他这样行事的灵魂,以及促使他为了某个目的去行事的理性头脑吗?难道他不能思想自己理应做这些事,因为它们是圣言,因而是神所要求的吗?没人缺乏这种能力,因为主将它赐给每个人;祂赐给人,如同人自己的;在操练仁爱的时候,谁不知道他是出于自己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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