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72

72.但很少有人知道

72.但很少有人知道这会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主要因为人还拥有思考邪恶和虚假的自由,尽管圣治或神意不断引导他思考和意愿良善和真理,为了清楚明白这一点,我需要按下列顺序一步一步清楚阐明:

⑴人拥有理性和自由,或理智和自主;这两种官能来自人里面的主。

⑵凡一个人出于自由所行的,无论是否理性,只要符合他的理性,在他看来似乎都是他自己的。

⑶凡一个人出于自由照他的思维所行的,都会成为他永久的一部分。

⑷正是通过这两种官能,人被主改造和重生;没有它们,他无法被改造和重生。

⑸通过这两种官能,人能被改造和重生到这种程度:他能通过它们被引导承认,他所思所行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不是来自他自己。

⑹主与人的结合并人与主的相互结合通过这两种官能实现。

⑺在圣治的整个过程中,主都保护人里面的这两种官能不受侵犯、完好无损,如同神圣之物。

⑻因此,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


圣爱与圣智 #402

402.(4)爱或意

402.(4)爱或意愿为未来的妻子,就是智慧或理解力,预备一个家或洞房。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存在于受造宇宙及其每个细节中,这是因为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两者在主里面,而一切受造物皆来自主。至于该婚姻如何存在于人里面,这可在心与肺的结合中,如在一面镜子里那样看出来。因为心对应于爱或良善,肺对应于智慧或真理(参看378-385节)。从这种结合可以看出,爱或意愿如何与智慧或理解力订婚,然后与它结婚,也就是与它一起步入一种婚姻。爱通过为智慧预备一个家或洞房而与它订婚,并通过藉着情感与它结合而与它结婚,后来在这个家中与它一起过智慧的生活。

这一事实只能用属灵的语言来充分描述,因为爱和智慧,因而意愿和理解力都是属灵的。诚然,属灵事物能以属世语言来表达,但只能被模糊地感知到,因为人们不知道何为爱,何为智慧,因而不知道何为对良善的情感,何为对智慧的情感,或何为对真理的情感。然而,爱与智慧,或意愿与理解力的订婚与结婚的性质,仍可以通过它们与心肺的对应关系所提供的相似性看出来。因为后者和前者的情况是一样的,并且如此相同,以至于没有任何区别,只是一个是属世的,一个属灵的。因此,从心肺清楚可知,心首先形成肺,然后与它们结合。心在胎儿内形成肺,出生后与它们结合。心在自己的家中完成这一切,它的家被称为胸,两者一起在胸部扎营,并通过称为横隔膜的隔膜和称为胸膜的覆盖物而与身体的其它器官分开。爱与智慧,或意愿与理解力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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