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但很少有人知道这会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主要因为人还拥有思考邪恶和虚假的自由,尽管圣治或神意不断引导他思考和意愿良善和真理,为了清楚明白这一点,我需要按下列顺序一步一步清楚阐明:
⑴人拥有理性和自由,或理智和自主;这两种官能来自人里面的主。
⑵凡一个人出于自由所行的,无论是否理性,只要符合他的理性,在他看来似乎都是他自己的。
⑶凡一个人出于自由照他的思维所行的,都会成为他永久的一部分。
⑷正是通过这两种官能,人被主改造和重生;没有它们,他无法被改造和重生。
⑸通过这两种官能,人能被改造和重生到这种程度:他能通过它们被引导承认,他所思所行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不是来自他自己。
⑹主与人的结合并人与主的相互结合通过这两种官能实现。
⑺在圣治的整个过程中,主都保护人里面的这两种官能不受侵犯、完好无损,如同神圣之物。
⑻因此,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
373.由于意愿和理解力是接受爱和智慧的容器,所以这两者是有机形式,或由最纯净的物质组织起来的形式;因为它们要成为接受的容器,就必须具有这种性质。至于它们的组织结构不为肉眼所察觉,这并不重要。它隐藏太深,以至于看不见,哪怕用显微镜放大也是看不见。最小的昆虫也是太小,以至于看不见;然而,它们却拥有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因为它们有感觉、会行走和飞行。它们还拥有脑、心脏、肺管和内脏,一些敏锐的观察者从通过显微镜所观察到的它们的解剖结构发现了这一点。既然肉眼连小昆虫本身都看不见,更不用说构成它们的内脏了,然而又不可否认,它们是有组织的,甚至连它们里面的每一个粒子也都是有组织的,那么又怎能说,被称为意愿和理解力的爱和智慧的这两个容器,不是有机形式呢?
爱和智慧,也就是来自主的生命,怎能作用于一个非接受主体,或某种没有物质存在的东西呢?没有有机形式,思维如何能存在呢?如果思维不存在,又如何从思维说话呢?头脑不就是思维在其每个部分上都完整而有组织地呈现出来的地方吗?有机形式本身在那里甚至不为肉眼所见;在其最初成分中的意愿和理解力的容器,在灰质中是清晰可见的,在那里会清楚看到小腺体状的成分(对此,可参看366节)。请不要认为这些东西存在于真空之中。真空就是无,无中什么也不会发生,从无中出来的是无(关于真空的概念,可参看8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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