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5章 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
71.众所周知,人有自由去随心所欲地思考和意愿,但没有自由去说凡他所想的,去做凡他愿的;所以此处所说的自由是指属灵自由,而不是指属世自由,除非两者合而为一。因为思考和意愿是属灵的,但说话和行动是属世的。此外,这些在人里面分得很清楚;因为一个人能思考他所不说的,能意愿他所不做的。这清楚表明,属灵的和属世的在人里面是有区别的。因此,人无法从这一边跨越到那一边,除非通过一个边界。这个边界好比一扇门,必须被松开并打开。在那些按照政府的文明法律和社会的道德法律、基于理性思考和意愿的人里面,这扇门可以说是开着的;因为像这样的人会说他们所想的,会做他们所愿的。但在那些违反这些法律思考和意愿的人里面,这扇门可以说是关着的。凡密切关注自己的意图和这些意图所促发的行为之人,都会发现,这种边界会介入到两者之间,有时在一次谈话或一个行动中多次介入。在此预先说明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清楚明白,在自由中照理性行动是指自由地思考和意愿,从而自由地去说和做合乎理性的事。
4.一旦明白这一切,那么人们对死后灵魂的状态,它们与腐尸的复合,被造宇宙的毁灭,因而对最后的审判所持的矛盾观念就会被驱散。关于死后灵魂状态的矛盾观念有这些:那时,人就像一股气,或一阵风,又或像以太,漂浮在空气中,或从不静止,而是在被称为“冥界”的某个不确定的地方;他没有眼睛,所以什么也看不见,没有耳朵,所以什么也听不见;没有嘴巴,所以什么也说不出来;因此,他既盲又聋且哑,不断等待(这样的等待必令人沮丧)最后审判之日,灵魂的这些功能再度恢复,从而赋予生活的一切乐趣。自创世之初以来,所有人的灵魂都将处于这种悲惨状态,那些生活在五、六十个世纪以前的人仍飘在空中,或留在“冥界”等待审判。此外还有其它可悲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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