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71

第5章 这是圣治的一

第5章 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

71.众所周知,人有自由去随心所欲地思考和意愿,但没有自由去说凡他所想的,去做凡他愿的;所以此处所说的自由是指属灵自由,而不是指属世自由,除非两者合而为一。因为思考和意愿是属灵的,但说话和行动是属世的。此外,这些在人里面分得很清楚;因为一个人能思考他所不说的,能意愿他所不做的。这清楚表明,属灵的和属世的在人里面是有区别的。因此,人无法从这一边跨越到那一边,除非通过一个边界。这个边界好比一扇门,必须被松开并打开。在那些按照政府的文明法律和社会的道德法律、基于理性思考和意愿的人里面,这扇门可以说是开着的;因为像这样的人会说他们所想的,会做他们所愿的。但在那些违反这些法律思考和意愿的人里面,这扇门可以说是关着的。凡密切关注自己的意图和这些意图所促发的行为之人,都会发现,这种边界会介入到两者之间,有时在一次谈话或一个行动中多次介入。在此预先说明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清楚明白,在自由中照理性行动是指自由地思考和意愿,从而自由地去说和做合乎理性的事。


圣爱与圣智 #96

96.若留意自己头脑

96.若留意自己头脑的思维,谁都能看出,属灵之光完全不同于属世之光。因为当头脑思考时,它在光中看见它所思考的对象;作属灵思考的人便看见真理,不管在午夜还是在白昼。因此,光论及理解力,论到理解力,我们会说它看见了。故此,人有时会对别人所说的话回应说,他看到事实的确如此,意思是他明白了或理解了。理解力是属灵的,故无法凭属世之光看见,因为属世之光并非人里面所固有的,而是会随太阳退去。由此可见,理解力所享有的光不同于肉眼的,这光来自另一个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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