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5章 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
71.众所周知,人有自由去随心所欲地思考和意愿,但没有自由去说凡他所想的,去做凡他愿的;所以此处所说的自由是指属灵自由,而不是指属世自由,除非两者合而为一。因为思考和意愿是属灵的,但说话和行动是属世的。此外,这些在人里面分得很清楚;因为一个人能思考他所不说的,能意愿他所不做的。这清楚表明,属灵的和属世的在人里面是有区别的。因此,人无法从这一边跨越到那一边,除非通过一个边界。这个边界好比一扇门,必须被松开并打开。在那些按照政府的文明法律和社会的道德法律、基于理性思考和意愿的人里面,这扇门可以说是开着的;因为像这样的人会说他们所想的,会做他们所愿的。但在那些违反这些法律思考和意愿的人里面,这扇门可以说是关着的。凡密切关注自己的意图和这些意图所促发的行为之人,都会发现,这种边界会介入到两者之间,有时在一次谈话或一个行动中多次介入。在此预先说明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清楚明白,在自由中照理性行动是指自由地思考和意愿,从而自由地去说和做合乎理性的事。
397.为了不让人通过理解力而在天堂,通过意愿而在地狱(这是有可能的),从而有一个分裂的心智,死后超出自己的爱的理解力部分将被除去。由此而来的结果是,每个人里面的意愿和理解力最终要合而为一。对于天堂里的人来说,意愿热爱良善,理解力思考真理;但对于地狱里的人来说,意愿热爱邪恶,理解力思考虚假。世人在出于他的灵思考时也一样,如当他独自一人时的情形;然而,许多人在肉身期间,如当他们不是独自一人时,却没有这样做的。那时他们没有这样做是因为,他们把自己的理解力提升到了其意愿或灵固有的爱之上。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意愿和理解力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实体,尽管它们被造是为了行如一体,并且即便死前它们没有行如一体,死后也要行如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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