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5章 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
71.众所周知,人有自由去随心所欲地思考和意愿,但没有自由去说凡他所想的,去做凡他愿的;所以此处所说的自由是指属灵自由,而不是指属世自由,除非两者合而为一。因为思考和意愿是属灵的,但说话和行动是属世的。此外,这些在人里面分得很清楚;因为一个人能思考他所不说的,能意愿他所不做的。这清楚表明,属灵的和属世的在人里面是有区别的。因此,人无法从这一边跨越到那一边,除非通过一个边界。这个边界好比一扇门,必须被松开并打开。在那些按照政府的文明法律和社会的道德法律、基于理性思考和意愿的人里面,这扇门可以说是开着的;因为像这样的人会说他们所想的,会做他们所愿的。但在那些违反这些法律思考和意愿的人里面,这扇门可以说是关着的。凡密切关注自己的意图和这些意图所促发的行为之人,都会发现,这种边界会介入到两者之间,有时在一次谈话或一个行动中多次介入。在此预先说明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清楚明白,在自由中照理性行动是指自由地思考和意愿,从而自由地去说和做合乎理性的事。
333.从主获得属灵品格的功用是指与宗教并由此与敬拜有关的一切,因而是指教导对神的承认和关于神的知识,以及对良善和真理、因而永生的承认并关于它们的知识的一切。和其它学科一样,这些也是从父母、教师、讲道和书籍,尤其通过将所学到的东西应用于生活获得的;在基督教界,则是通过取自圣言的教义和讲道,通过来自主的圣言获得的。这些功用的整个涵盖范围可用描述维持身体的功用的术语来形容,如滋养、衣服、住处、娱乐、享受、保护,状态的维持,只要把它们应用于灵魂;如将滋养用于爱之良善,衣服用于智慧之真理,住处用于天堂,娱乐和享受用于生活的幸福和天堂的喜乐,保护用于免受邪恶攻击,状态的维持用于永生。主照着以下承认赐下这一切,即:肉体上的一切恩惠也来自主,人只是被派的一个仆人和管家,管理他主人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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