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5章 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
71.众所周知,人有自由去随心所欲地思考和意愿,但没有自由去说凡他所想的,去做凡他愿的;所以此处所说的自由是指属灵自由,而不是指属世自由,除非两者合而为一。因为思考和意愿是属灵的,但说话和行动是属世的。此外,这些在人里面分得很清楚;因为一个人能思考他所不说的,能意愿他所不做的。这清楚表明,属灵的和属世的在人里面是有区别的。因此,人无法从这一边跨越到那一边,除非通过一个边界。这个边界好比一扇门,必须被松开并打开。在那些按照政府的文明法律和社会的道德法律、基于理性思考和意愿的人里面,这扇门可以说是开着的;因为像这样的人会说他们所想的,会做他们所愿的。但在那些违反这些法律思考和意愿的人里面,这扇门可以说是关着的。凡密切关注自己的意图和这些意图所促发的行为之人,都会发现,这种边界会介入到两者之间,有时在一次谈话或一个行动中多次介入。在此预先说明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清楚明白,在自由中照理性行动是指自由地思考和意愿,从而自由地去说和做合乎理性的事。
219.让我们把刚才所说的运用于活的努力、力和动作。人是活的实体,他里面活的努力是其与理解力结合的意愿。人里面活的力是构成身体的内在成分,其一切成分都包含以种种方式交织起来的运动纤维;人里面活的动作就是活动,活动是由与理解力结合的意愿通过这些力产生的。因为属于意愿和理解力的内层事物构成第一个层级;属于身体的内层事物构成第二个层级;包含和容纳这些的整个身体构成第三个层级。众所周知,属于心智的内层事物若不通过身体里面的力,没有任何能力;同样,力若不通过身体本身的活动,也没有任何能力。
这三者并非通过连续的联系,而是通过离散或分离的联系行动;通过离散或分离的联系行动就是通过对应行动。心智的内层对应于身体的内层,身体的内层对应于外层,活动通过外层出来或产生。因此,两个在先层级通过身体的外层拥有能力。即便没有活动,如睡眠和休息时,人里面的努力和力似乎仍有某种能力;但在这种时候,努力和力仍被引向身体的总体运动器官,即心和肺。然而,如果心肺的活动停止,力也会停止,努力则随着力一同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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