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5章 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
71.众所周知,人有自由去随心所欲地思考和意愿,但没有自由去说凡他所想的,去做凡他愿的;所以此处所说的自由是指属灵自由,而不是指属世自由,除非两者合而为一。因为思考和意愿是属灵的,但说话和行动是属世的。此外,这些在人里面分得很清楚;因为一个人能思考他所不说的,能意愿他所不做的。这清楚表明,属灵的和属世的在人里面是有区别的。因此,人无法从这一边跨越到那一边,除非通过一个边界。这个边界好比一扇门,必须被松开并打开。在那些按照政府的文明法律和社会的道德法律、基于理性思考和意愿的人里面,这扇门可以说是开着的;因为像这样的人会说他们所想的,会做他们所愿的。但在那些违反这些法律思考和意愿的人里面,这扇门可以说是关着的。凡密切关注自己的意图和这些意图所促发的行为之人,都会发现,这种边界会介入到两者之间,有时在一次谈话或一个行动中多次介入。在此预先说明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清楚明白,在自由中照理性行动是指自由地思考和意愿,从而自由地去说和做合乎理性的事。
SS77.圣言是不是圣言,取决于人对它的理解,也就是说,取决于人如何理解它。圣言若不被人理解,虽被称为圣言,但对这个人来说,并不是圣言。圣言照着对它的理解而为真理,事实上,圣言可能不是真理,因为它可能被歪曲。圣言照着对它的理解而为灵和生命,因为圣言的文字若不被理解,就是死的。一个人因照着他对圣言的理解而拥有真理和生命,故也照着对它的理解而拥有信和爱,因为真理属于信,爱属于生命。由于教会通过并照着信和爱而存在,所以可推知,教会通过并照着对圣言的理解而为教会;一个教会若专注于纯正的真理,就是尊贵的;若不专注于纯正的真理,就是卑贱的;若专注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被毁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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