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4章 圣治有世人所不知的律法
70.人们普遍知道圣治的存在,但不知道它的性质。之所以不知道它的性质,是因为迄今为止,圣治的律法仍是隐藏在天使智慧中的奥秘,现在要被揭开了,好叫属于主的东西可以归于主,不属于人的东西不归于人。因为许多世人将一切都归给自己和自己的谨慎;凡无法归给的,他们就称之为意外或偶然;殊不知,人类的谨慎什么都不是,意外和偶然是空话。
我说过,迄今为止,圣治的律法仍是隐藏在天使智慧中的奥秘。这是因为在基督教界,由于宗教的缘故,理解力已经向神性事物关闭了,从而在这类事物上变得如此愚钝、抵制,以至于人们已经因不愿意而不能,或因不能而不愿意去理解除了圣治存在的事实以外,关于它的任何事了。人们所能做的一切,就是争论它是否存在,它仅仅是普遍性的,还是也涉及细节。当由于宗教的缘故,理解力向神性事物关闭时,它就不能再前进了。
由于教会承认人不能凭自己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不能凭自己思想本身为真理的真理,还由于这些与圣治为一(因为相信这一个取决于相信那一个),故为免肯定这一个,否定那一个,从而导致两者都崩溃,有必要明确揭示何为圣治。但这一点无法被揭示,除非主照管和掌控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的事物所依据的律法被披露出来。因为这些律法能使人认识圣治的性质;只有认识它性质的人才能承认它,因为那时他看见了它。因此,迄今为止仍隐藏在天使智慧中的圣治的律法,如今要被揭示出来了。
312.若未被主改造,人的内在本性如何,我通过亲眼目睹地狱中的魔鬼撒旦看得清清楚楚。这些魔鬼和撒旦时时刻刻想杀死主,因为他们做不到,于是就一直试图杀害信奉主的人。由于他们无法像在世时那样去杀人,所以就竭尽全力攻击他们,以便摧毁他们的灵魂,也就是摧毁他们所拥有的信和仁。仇恨和报复的思想在他们附近的确显如火,或像冒烟的火、或像炽热的火。仇恨看似冒烟的火,报复看似炽热的火。不过,它们并非真的火,仅仅是表象。有时,他们心中的残忍想法在他们上空显现,就像与天使交战,而天使惨遭杀戮和屠宰。正是他们对天堂的愤怒与仇恨上演了如此恐怖的场景。
此外,从远处看,这样的灵就像各种野兽,诸如猛虎、猎豹、豺狼、狐狸、野狗、鳄鱼和各种毒蛇。当发现作为象征形式的驯良动物时,他们就设想攻击并试图屠杀他们。他们出现在我眼前,看上去就像站在生产孩子的妇人面前的龙,他们要吞吃她的孩子,犹如《启示录》第十二章所描述的那样。这些异象只是他们仇恨主及其新教会的象征。世上想要摧毁主的教会之人就像这些灵,这一点在他们的同伴面前并不明显。原因在于,他们的肉体使得他们行为得体,因而吸收并掩盖这些表象。但天使不看他们的肉体,而是看他们的灵,故在天使眼里,这类人就显现为上述魔鬼的样子。倘若主未曾打开人的眼,赐给他注视灵界的能力,人如何能知道这些真相呢?否则,这些真相,连同其他重大事实岂不会永远向人类隐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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