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4章 圣治有世人所不知的律法
70.人们普遍知道圣治的存在,但不知道它的性质。之所以不知道它的性质,是因为迄今为止,圣治的律法仍是隐藏在天使智慧中的奥秘,现在要被揭开了,好叫属于主的东西可以归于主,不属于人的东西不归于人。因为许多世人将一切都归给自己和自己的谨慎;凡无法归给的,他们就称之为意外或偶然;殊不知,人类的谨慎什么都不是,意外和偶然是空话。
我说过,迄今为止,圣治的律法仍是隐藏在天使智慧中的奥秘。这是因为在基督教界,由于宗教的缘故,理解力已经向神性事物关闭了,从而在这类事物上变得如此愚钝、抵制,以至于人们已经因不愿意而不能,或因不能而不愿意去理解除了圣治存在的事实以外,关于它的任何事了。人们所能做的一切,就是争论它是否存在,它仅仅是普遍性的,还是也涉及细节。当由于宗教的缘故,理解力向神性事物关闭时,它就不能再前进了。
由于教会承认人不能凭自己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不能凭自己思想本身为真理的真理,还由于这些与圣治为一(因为相信这一个取决于相信那一个),故为免肯定这一个,否定那一个,从而导致两者都崩溃,有必要明确揭示何为圣治。但这一点无法被揭示,除非主照管和掌控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的事物所依据的律法被披露出来。因为这些律法能使人认识圣治的性质;只有认识它性质的人才能承认它,因为那时他看见了它。因此,迄今为止仍隐藏在天使智慧中的圣治的律法,如今要被揭示出来了。
19.⑴独一神因存在而名为耶和华,这是因为唯有祂今在,昔在,永在,祂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初和终,是阿拉法和俄梅戛。众所周知,“耶和华”的意思是“自有永有”( 'I am' and 'Being')。从创造书或创世记清楚可知,自上古时代神就被如此称呼。在第一章,祂被称为“神”,在第二章及以后续章节,祂被称为“耶和华神”。后来,当亚伯拉罕的后代,从雅各开始,因长期寄居在埃及而忘了神的名时,它重新唤回他们的记忆。对此,我们读到:
摩西问当如何称呼神的名字,神对摩西说:“我是那位自有永有的,因此你要对以色列的子女说:‘那位自有的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你要说:‘耶和华你们祖宗的神,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耶和华是我的名,直到永远,这也是我的纪念,直到万代”。(出埃及记3:13-15)
由于唯独神自有永有,就是耶和华,所以受造宇宙中没有一物不从祂获得其存在;下面将看到这是怎么回事。这些话也是这个意思:
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我是初,我是终,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以赛亚书44:6;启示录1:8;22:13)
这段经文的意思是,祂自初至终都是独一无二的源头,万物皆出自祂。
神被称为“阿拉法和俄梅戛,初和终”,是因为“阿拉法”是希腊字母表中第一个字母,“俄梅戛”是最后一个;因此这两个字母表示综合在一起的万物。原因在于,在灵界,字母表中的每个字母都表示某种事物。使单词发出音来的元音表示与情感或爱相关的某种事物。这就是灵人或天使的言语及其书写系统的起源。不过,这是之前未知的一个秘密:所有天使和灵人所用的语言是一种通用语言,这种语言与世人的语言毫无共同之处。每个人死后都会逐渐掌握这种语言,因为它是每个人自被造之时所固有的。所以在灵界,人人都能理解其他所有人。我经常被允许倾听这种语言,并将其与世上的语言进行对比,发现无论在哪方面,它都与世上的任何属世语言不同。就其初始元素而言,这种语言不同于它们,也就是说,每句话的每个字母都有其特定含义。正因如此,神被称为“阿拉法和俄梅戛”,意思是,祂自初至终都是独一无二的源头,万物皆出自祂。不过,关于源于天使的属灵思维的这种语言及其书写系统,可参看《婚姻之爱》(326-329节),以及本书(280, 365.3, 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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