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70

第4章 圣治有世人所

第4章 圣治有世人所不知的律法

70.人们普遍知道圣治的存在,但不知道它的性质。之所以不知道它的性质,是因为迄今为止,圣治的律法仍是隐藏在天使智慧中的奥秘,现在要被揭开了,好叫属于主的东西可以归于主,不属于人的东西不归于人。因为许多世人将一切都归给自己和自己的谨慎;凡无法归给的,他们就称之为意外或偶然;殊不知,人类的谨慎什么都不是,意外和偶然是空话。

我说过,迄今为止,圣治的律法仍是隐藏在天使智慧中的奥秘。这是因为在基督教界,由于宗教的缘故,理解力已经向神性事物关闭了,从而在这类事物上变得如此愚钝、抵制,以至于人们已经因不愿意而不能,或因不能而不愿意去理解除了圣治存在的事实以外,关于它的任何事了。人们所能做的一切,就是争论它是否存在,它仅仅是普遍性的,还是也涉及细节。当由于宗教的缘故,理解力向神性事物关闭时,它就不能再前进了。

由于教会承认人不能凭自己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不能凭自己思想本身为真理的真理,还由于这些与圣治为一(因为相信这一个取决于相信那一个),故为免肯定这一个,否定那一个,从而导致两者都崩溃,有必要明确揭示何为圣治。但这一点无法被揭示,除非主照管和掌控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的事物所依据的律法被披露出来。因为这些律法能使人认识圣治的性质;只有认识它性质的人才能承认它,因为那时他看见了它。因此,迄今为止仍隐藏在天使智慧中的圣治的律法,如今要被揭示出来了。


圣爱与圣智 #282

4.1永恒之主,就是

4.1永恒之主,就是耶和华,从祂自己,而非从无创造了宇宙及其万物

282.世人都知道,并且凡有智慧的人出于一种内在觉察也都承认有一位神,宇宙的创造者。人们还从圣言知道,神,宇宙的创造者被称为“耶和华”;这个名字源自动词“存在”,因为唯独祂存在。永恒之主就是那耶和华,这一点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中通过引用取自圣言的大量证据而得以证明。耶和华被称为永恒之主,因为耶和华取了一个人身,以拯救人们脱离地狱;祂还吩咐自己的门徒称祂为主。所以,在新约,耶和华被称为“主”,这从下列经文可以看出来:

你要用你全部的心、全部的灵魂爱耶和华你的神。(申命记6:5)

而在新约:

你要用你全部的心、全部的灵魂爱主你的神。(马太福音22:37)

类似的替换可见于福音书中取自旧约的其它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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