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70

第4章 圣治有世人所

第4章 圣治有世人所不知的律法

70.人们普遍知道圣治的存在,但不知道它的性质。之所以不知道它的性质,是因为迄今为止,圣治的律法仍是隐藏在天使智慧中的奥秘,现在要被揭开了,好叫属于主的东西可以归于主,不属于人的东西不归于人。因为许多世人将一切都归给自己和自己的谨慎;凡无法归给的,他们就称之为意外或偶然;殊不知,人类的谨慎什么都不是,意外和偶然是空话。

我说过,迄今为止,圣治的律法仍是隐藏在天使智慧中的奥秘。这是因为在基督教界,由于宗教的缘故,理解力已经向神性事物关闭了,从而在这类事物上变得如此愚钝、抵制,以至于人们已经因不愿意而不能,或因不能而不愿意去理解除了圣治存在的事实以外,关于它的任何事了。人们所能做的一切,就是争论它是否存在,它仅仅是普遍性的,还是也涉及细节。当由于宗教的缘故,理解力向神性事物关闭时,它就不能再前进了。

由于教会承认人不能凭自己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不能凭自己思想本身为真理的真理,还由于这些与圣治为一(因为相信这一个取决于相信那一个),故为免肯定这一个,否定那一个,从而导致两者都崩溃,有必要明确揭示何为圣治。但这一点无法被揭示,除非主照管和掌控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的事物所依据的律法被披露出来。因为这些律法能使人认识圣治的性质;只有认识它性质的人才能承认它,因为那时他看见了它。因此,迄今为止仍隐藏在天使智慧中的圣治的律法,如今要被揭示出来了。


圣爱与圣智 #184

3.3层级分为两种,

3.3层级分为两种,即高度层级和广度层级

184.关于层级的知识就像一把揭开事物原因并进入其中的钥匙。没有这种知识,几乎无从知道原因。因为没有它,这两个世界的物体和主体似乎一模一样,好像除了眼见之物外,它们里面什么东西也没有。然而,藏在里面的事物相比眼见之物,如同一比数千,甚至一比上万。若不通过层级的知识,未显现的内层决无可能被发现。因为外层事物向内层事物发展,再通过内层事物向至内层事物发展,是通过层级;不是通过连续层级,而是通过离散层级。

“连续层级”这个术语适用于从粗到细、从密到稀,或从细到粗、从稀到密逐渐减少或增加的过程;就像从光到暗、从热到冷的逐渐变化。而“离散层级”则完全不同:它们就像在先元素、随后元素和最终元素,或像目的、原因和结果。我们之所以称之为离散层级,是因为在先元素独自存在,随后元素也独自存在,最终元素同样独自存在;然而,它们又合起来形成一个单一实体。

从最高到最低,即从太阳到大地,被称为以太和空气的大气就分成这种层级。它们好比简单物,简单物的聚集物,这些聚集物的再聚集物,这些事物合起来被称为一个复合物。这些层级是离散或分离的,因为它们各自独立存在;这些层级就是我们所说的“高度层级”。而其它那些层级是连续的,因为它们连续增长;这些层级就是我们所说的“广度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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