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⑷按照圣治,每一个受造物,无论整体还是部分,都应是这样的一体;它若不是这样,就应变成这样。这意味着,每一个受造物里面都应该有来自神性之爱,同时来自神性智慧的某种东西,或也可说,每一个受造物里面都应该有良善与真理,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一个结合。由于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如前所述(5节),所以在下文我们有时会以良善与真理这两个术语来代替爱与智慧,以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来代替爱与智慧的结合。
SS88.由于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或也可说,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婚姻,所以在许多地方,经上都提到“耶和华”和“神”,还提到“耶和华”和“以色列的圣者”,好像他们是两位,尽管他们为一;事实上,“耶和华”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神”和“以色列的圣者”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经上都提到“耶和华”和“神”,以及“耶和华”和“以色列的圣者”,尽管这两位是一位,就是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34, 38, 4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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