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由于人自创造时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因而是主的一个形像,并且天堂是由和天使一样多的情感构成的,每种情感在形式上都是一个人,所以可推知,圣治的不断努力是使人能在形式上成为一个天堂,因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再者,由于这一切是通过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实现的,所以他必成为这样一种情感。因此,这是圣治的不断努力。但圣治的核心是叫人能在天堂里面的某个具体地方,或在神性天堂人里面的某个具体地方;因为如此他就在主里面了。然而,这一切只在那些能被主引入天堂的人身上实现。主因预见这一点,故也不断规定人可以被引入天堂,因为凡允许自己被引入天堂的人,都由此预备自己在天堂的地方。
454.前面说明,人皆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内在被称为他的内在人,外在被称为他的外在人。有必要补充以下事实:内在人存在于灵界,而外在人存在于尘世。人之所以如此受造,是为了他能与灵界的精灵并天使相联,并由此分析思考,死后从自己的世界转到另一个世界。灵界既指天堂,也指地狱。因为内在人与灵界的精灵并天使同在,外在人则与世人同在,所以很明显,人既能与地狱灵交往,也能与天堂天使交往。这样做的能力和力量将人和动物区分开。决定人本质的,是其内在人的性质,而非其外在人的性质,因为内在人就是他的灵,并经由外在人行动。他的灵在尘世所披戴的肉体是一个附加物,用来生殖和形成内在人。因为内在人在尘世得以形成,如同树在土壤中生长,或种子在果实中形成。关于内在人和外在人的更多内容,可参看前文(40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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