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由于人自创造时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因而是主的一个形像,并且天堂是由和天使一样多的情感构成的,每种情感在形式上都是一个人,所以可推知,圣治的不断努力是使人能在形式上成为一个天堂,因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再者,由于这一切是通过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实现的,所以他必成为这样一种情感。因此,这是圣治的不断努力。但圣治的核心是叫人能在天堂里面的某个具体地方,或在神性天堂人里面的某个具体地方;因为如此他就在主里面了。然而,这一切只在那些能被主引入天堂的人身上实现。主因预见这一点,故也不断规定人可以被引入天堂,因为凡允许自己被引入天堂的人,都由此预备自己在天堂的地方。
256.我们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报仇都被归于神;经上说祂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试探他,诸如此类。人若像孩子那样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敬畏神,小心翼翼不去犯罪,以免得罪祂,就不会因持守简单的信仰而受到诅咒。但是,人若确信这些事,以至于相信生气、发怒、报仇,以及恶人的类似行为能归于神,并且祂惩罚人们,将其扔进地狱,那么他就会因摧毁纯正真理而受到诅咒。这纯正真理就是:神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这样的存在或具备所有这些属性的那一位不可能生气、发怒、报仇。在圣言中,这些事之所以归因于神,是因为表面上看是这样。这些是真理的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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