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64

64.⑸圣治的核心是

64.⑸圣治的核心是在形成天使天堂的过程中关注无限和永恒之物,以使它能在主眼里如同一个人,也就是祂自己的一个形像。整个天堂在主面前如同一个人,天堂的每个社群也是如此;这就是为何每位天使都是一个完整形式的人,这是因为神造物主,也就是永恒之主,正是人,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59-86节)。我还解释了,因此,天堂的一切和人的一切有一种对应关系(87-102节)。整个天堂如同一个人,这一点我没有看见过;因为除了主以外,没有人能看见整个天堂。但我有几次看见天堂的一整个社群,无论大小,显为一个人。那时,我被告知,最大的社群,也就是整体上的天堂,就是如此显现的,但只在主面前如此显现;这就是为何每位天使都是一个完整形式的人。

真实的基督教 #397

397.㈠意愿和理解

397.㈠意愿和理解力
⑴人拥有两大本能,它们构成人的生命:一个被称为意愿,另一个被称为理解力。意愿和理解力彼此完全不同,但又被造为一体;当合而为一时,它们就被称为心智;所以,人的心智是由它们构成的,人的整个生命就其初始而言,就在于此,并由此存在于身体中。
⑵正如井然有序的宇宙万物皆关乎善与真那样,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关乎意愿和理解力,因为人里面的良善与意愿相关、真理与理解力相关。这两大本能,或他的孪生生命,就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其中意愿是接受良善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而理解力是接受真理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再没有别处可接受各种良善和真理的了;正因如此,也没有别处可接受爱与信的了,因为爱属于善,善属于爱,而信属于真,真属于信。
⑶同样,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一个人的灵,因为他的聪明智慧居于其中,他的爱和仁,以及总体的生命也居于其中。身体仅仅是顺从。
⑷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为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如同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婚姻与良善和真理之间的婚姻是一回事。等到下文阐述良善与真理时,该婚姻的性质就会一目了然,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真理是其彰显(形成),人的意愿是其生命的存在,而理解力则是其生命的彰显。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显为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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