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61

61.每个人的灵都是

61.每个人的灵都是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由于一切情感都来自爱,一切思维都来自理解力,所以整个灵就是他自己的爱和由此而来的他自己的理解力。这就是为何当一个人只出于自己的灵进行思考时,如独自在家沉思时,他就出于他的爱之情感进行思考。由此清楚可知,当一个人死后成为一个灵人时,他就是自己的爱之情感,而不是思维,除非这思维属于他的情感。如果他的爱是对邪恶的爱,那么他就是一种邪恶的情感,也就是一种欲望;如果他的爱是对良善的爱,那么他就是一种良善的情感。只要人避恶如罪,他就会有一种良善的情感;只要不避开邪恶,他就会有一种邪恶的情感。由于所有灵人和天使都是情感,所以显而易见,整个天使天堂无非是包含对良善的一切情感的爱,和由此而来的包含对真理的一切感知的智慧。由于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主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故可推知,天使天堂就是祂的形像。由于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在形式上是人,故也可推知,天使天堂必在这样一个形式中,或说这是天使天堂所拥有的唯一可能的形式。对此,我在接下来的章节会予以详细说明。

真实的基督教 #431

431.家庭的仁爱义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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