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1.每个人的灵都是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由于一切情感都来自爱,一切思维都来自理解力,所以整个灵就是他自己的爱和由此而来的他自己的理解力。这就是为何当一个人只出于自己的灵进行思考时,如独自在家沉思时,他就出于他的爱之情感进行思考。由此清楚可知,当一个人死后成为一个灵人时,他就是自己的爱之情感,而不是思维,除非这思维属于他的情感。如果他的爱是对邪恶的爱,那么他就是一种邪恶的情感,也就是一种欲望;如果他的爱是对良善的爱,那么他就是一种良善的情感。只要人避恶如罪,他就会有一种良善的情感;只要不避开邪恶,他就会有一种邪恶的情感。由于所有灵人和天使都是情感,所以显而易见,整个天使天堂无非是包含对良善的一切情感的爱,和由此而来的包含对真理的一切感知的智慧。由于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主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故可推知,天使天堂就是祂的形像。由于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在形式上是人,故也可推知,天使天堂必在这样一个形式中,或说这是天使天堂所拥有的唯一可能的形式。对此,我在接下来的章节会予以详细说明。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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