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0.⑷一个无限和永恒的形像就存在于由得救的人类组成的天使天堂中。天使天堂也是我们需要知道的事之一。凡有宗教信仰的人都会思想它,想到那里去。然而,天堂只被赐予那些认识通往天堂的路并行在其中的人。通过了解那些构成天堂之人的性质,认识到没有人能成为天使,也就是进入天堂,除非他从世上带来某种天使品质,我们就能在某种程度上认识通往天堂的路。由于行在这条路上而对它的认识并通过对它的认识而行在这条路上,就存在于天使的品质中。此外,灵界确实有各种路,既有通往每个天堂社群的路,也有通往每个地狱社群的路;那里的每个人都貌似凭自己看见自己的路。他看见这条路,是因为每种爱在那里都有一条路;爱打开这条路,并将一个人引到他的同伴那里。除了自己的爱之路以外,谁也看不见其它路。由此清楚可知,天使无非是天堂之爱,否则,他们不会看见通往天堂的路。等到描述天堂时,这一点会看得更全面。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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