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0.⑷一个无限和永恒的形像就存在于由得救的人类组成的天使天堂中。天使天堂也是我们需要知道的事之一。凡有宗教信仰的人都会思想它,想到那里去。然而,天堂只被赐予那些认识通往天堂的路并行在其中的人。通过了解那些构成天堂之人的性质,认识到没有人能成为天使,也就是进入天堂,除非他从世上带来某种天使品质,我们就能在某种程度上认识通往天堂的路。由于行在这条路上而对它的认识并通过对它的认识而行在这条路上,就存在于天使的品质中。此外,灵界确实有各种路,既有通往每个天堂社群的路,也有通往每个地狱社群的路;那里的每个人都貌似凭自己看见自己的路。他看见这条路,是因为每种爱在那里都有一条路;爱打开这条路,并将一个人引到他的同伴那里。除了自己的爱之路以外,谁也看不见其它路。由此清楚可知,天使无非是天堂之爱,否则,他们不会看见通往天堂的路。等到描述天堂时,这一点会看得更全面。
397.㈠意愿和理解力
⑴人拥有两大本能,它们构成人的生命:一个被称为意愿,另一个被称为理解力。意愿和理解力彼此完全不同,但又被造为一体;当合而为一时,它们就被称为心智;所以,人的心智是由它们构成的,人的整个生命就其初始而言,就在于此,并由此存在于身体中。
⑵正如井然有序的宇宙万物皆关乎善与真那样,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关乎意愿和理解力,因为人里面的良善与意愿相关、真理与理解力相关。这两大本能,或他的孪生生命,就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其中意愿是接受良善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而理解力是接受真理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再没有别处可接受各种良善和真理的了;正因如此,也没有别处可接受爱与信的了,因为爱属于善,善属于爱,而信属于真,真属于信。
⑶同样,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一个人的灵,因为他的聪明智慧居于其中,他的爱和仁,以及总体的生命也居于其中。身体仅仅是顺从。
⑷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为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如同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婚姻与良善和真理之间的婚姻是一回事。等到下文阐述良善与真理时,该婚姻的性质就会一目了然,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真理是其彰显(形成),人的意愿是其生命的存在,而理解力则是其生命的彰显。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显为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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