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60

60.⑷一个无限和永

60.⑷一个无限和永恒的形像就存在于由得救的人类组成的天使天堂中。天使天堂也是我们需要知道的事之一。凡有宗教信仰的人都会思想它,想到那里去。然而,天堂只被赐予那些认识通往天堂的路并行在其中的人。通过了解那些构成天堂之人的性质,认识到没有人能成为天使,也就是进入天堂,除非他从世上带来某种天使品质,我们就能在某种程度上认识通往天堂的路。由于行在这条路上而对它的认识并通过对它的认识而行在这条路上,就存在于天使的品质中。此外,灵界确实有各种路,既有通往每个天堂社群的路,也有通往每个地狱社群的路;那里的每个人都貌似凭自己看见自己的路。他看见这条路,是因为每种爱在那里都有一条路;爱打开这条路,并将一个人引到他的同伴那里。除了自己的爱之路以外,谁也看不见其它路。由此清楚可知,天使无非是天堂之爱,否则,他们不会看见通往天堂的路。等到描述天堂时,这一点会看得更全面。

圣爱与圣智 #41

41.不过,由于这与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