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圣治在它所做的一切事上都关注来自它自身的无限和永恒之物,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由作为无限和永恒的最初源头所创造的一切事物都行进到它的最后事物,从最后事物再到最初源头,如《圣爱与圣智》一书所说明的,那里论述了宇宙的创造。由于最初源头存在于一切进程的至内在,故可知,神性发出,也就是神性真理,在它所做的一切事上都关注一个无限和永恒的形像。它在一切情况下都关注这个形像,在有些情况下能明显感知到,但在有些情况下则不明显。神性在一切事物的多样性,它们的结实和繁殖中清楚呈现出这种形像。
在一切事物的多样性中,一个无限和永恒的形像体现在这方面:没有完全相同的两样事物,并且永远不可能有。我们可以从自创世之初以来所有人的脸看出来,也可以从反映在他们脸上的秉性看出来,同样从他们的情感、感知和思维看出来,因为他们的心智就是由这些构成的。这就是为何整个天堂没有两个完全一样的天使或灵人,事实上永远不可能有。两个世界,即自然界和灵界中的一切可见物体都是如此。由此明显可知,多样性是无限和永恒的。
在一切事物的结实和繁殖中,一个无限和永恒的形像,从植物界中种子的繁殖能力和动物界,尤其鱼类中的生殖过程明显看出来。它们若真的竭尽全力地结实和繁殖,就会在一个世纪内充满整个世界的空间,甚至充满宇宙空间。由此清楚可知,无限自我繁殖的努力就潜伏在这种能力中。由于自创世之初以来,这种结实和繁殖就没有衰退过,也永远不会衰退,故可知,这种能力里面还有一种自我繁殖直到永恒的努力。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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