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5.⑶圣治在它所做的一切事,尤其在拯救人类上,都关注来自它自身的无限和永恒之物。无限和永恒本身就是神性本身,或主本身,而来自它自身的无限和永恒是神性发出,也就是在由祂自己所创造的其他人,因而在世人和天使里面的主;这神性与圣治是一样的。因为主通过来自祂自己的神性规定,一切事物都要保持在它们被造所在并进入的秩序中。由于这是神性发出的工作,故可知,这一切都是圣治。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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