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3.充分理解这一点需要举例说明。神性只能关注神性,或说神性不可能关注除神性以外的任何事物;除了在它所创造的事物中外,它不可能在任何地方关注这神性。以下事实可证明,这是真的,即:人只能出于他自己里面的东西来关注别人。爱别人的人出于他自己里面的爱来关注别人,智慧人出于他自己里面的智慧来关注别人。他能看出别人是爱他还是不爱他,是智慧还是不智慧,但他看到这一点是基于他自己里面的爱与智慧。因此,他与别人的结合会达到这种程度:别人爱他,就像他爱别人一样,或别人像他一样智慧;因为他们就是这样合而为一的。
神性本身也一样。神性本身不能从某个其他人,也就是从一个世人、灵人或一位天使来关注它自己,因为他们没有神性本身,也就是万物之源的任何东西在自己里面。从某个没有任何神性之物在里面的其他人来关注神性,就是从非神性之物来关注神性,这是不可能的。这就是为何主以这种方式与世人、灵人和天使结合:与神性有关的一切事物都不是来自他们,而是来自主。因为众所周知,任何人所拥有的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而不是来自他自己;若不靠着主,甚至没有人能说出主这个名,或说出“耶稣”和“基督”这两个名。
由此可知,与神性一样的无限和永恒从无限的视角来关注有限里面的一切事物,并照着它们里面对智慧与爱的接受程度而与它们结合。总之,主能在世人和天使里面拥有一个居所,并能与他们同住,但只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不在属于他们自我的东西里面,因为这自我是邪恶;即便是良善,也是有限的;在自身里面并来自自身的有限不可能包含无限。由此清楚可知,有限的存在物关注无限是不可能的,但无限关注有限存在物中来自它自身的无限之物是可能的。
442.必须明白的是,仁与对主之信紧密结合,因此,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主、仁和信构成一体,就象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若将其分开,它们各自会象化为粉末的珍珠那样消亡(对此,参看362,363节);仁与信一起存在于善行中(373-377节)。由此可知,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而仁与信一起的性质决定了善行的性质。如果信声明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善皆来自主,那么此人就是这善的辅助因素,而主是它的主要因素,这两个因素在人看来是一个,然而,主要因素却是辅助因素的全部中的全部。由此可知,当人相信一切本为善之善皆来自主时,他就不会将功劳归于行为;这信在人里面被完善的程度,就是有关功劳的幻觉被主移除的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人完全融入到仁爱的操练中,毫不挂念功劳,并且最终感受到仁爱的属灵快乐,然后开始厌恶邀功,视之为危害其生命之物。对那些在所从事的工作、生意和职务中,并对所交往的人公正忠实行事之人来说(参看422-424节),功劳感很容易被主清洗掉。但对那些认为通过救济施舍才能获得仁爱之人来说,这种功劳感很难被除去;因为他们在做这些事时,心里渴望回报,起初是公开地,后来则是暗地里地,并寻求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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