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53

53.充分理解这一点

53.充分理解这一点需要举例说明。神性只能关注神性,或说神性不可能关注除神性以外的任何事物;除了在它所创造的事物中外,它不可能在任何地方关注这神性。以下事实可证明,这是真的,即:人只能出于他自己里面的东西来关注别人。爱别人的人出于他自己里面的爱来关注别人,智慧人出于他自己里面的智慧来关注别人。他能看出别人是爱他还是不爱他,是智慧还是不智慧,但他看到这一点是基于他自己里面的爱与智慧。因此,他与别人的结合会达到这种程度:别人爱他,就像他爱别人一样,或别人像他一样智慧;因为他们就是这样合而为一的。

神性本身也一样。神性本身不能从某个其他人,也就是从一个世人、灵人或一位天使来关注它自己,因为他们没有神性本身,也就是万物之源的任何东西在自己里面。从某个没有任何神性之物在里面的其他人来关注神性,就是从非神性之物来关注神性,这是不可能的。这就是为何主以这种方式与世人、灵人和天使结合:与神性有关的一切事物都不是来自他们,而是来自主。因为众所周知,任何人所拥有的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而不是来自他自己;若不靠着主,甚至没有人能说出主这个名,或说出“耶稣”和“基督”这两个名。

由此可知,与神性一样的无限和永恒从无限的视角来关注有限里面的一切事物,并照着它们里面对智慧与爱的接受程度而与它们结合。总之,主能在世人和天使里面拥有一个居所,并能与他们同住,但只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不在属于他们自我的东西里面,因为这自我是邪恶;即便是良善,也是有限的;在自身里面并来自自身的有限不可能包含无限。由此清楚可知,有限的存在物关注无限是不可能的,但无限关注有限存在物中来自它自身的无限之物是可能的。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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