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3.充分理解这一点需要举例说明。神性只能关注神性,或说神性不可能关注除神性以外的任何事物;除了在它所创造的事物中外,它不可能在任何地方关注这神性。以下事实可证明,这是真的,即:人只能出于他自己里面的东西来关注别人。爱别人的人出于他自己里面的爱来关注别人,智慧人出于他自己里面的智慧来关注别人。他能看出别人是爱他还是不爱他,是智慧还是不智慧,但他看到这一点是基于他自己里面的爱与智慧。因此,他与别人的结合会达到这种程度:别人爱他,就像他爱别人一样,或别人像他一样智慧;因为他们就是这样合而为一的。
神性本身也一样。神性本身不能从某个其他人,也就是从一个世人、灵人或一位天使来关注它自己,因为他们没有神性本身,也就是万物之源的任何东西在自己里面。从某个没有任何神性之物在里面的其他人来关注神性,就是从非神性之物来关注神性,这是不可能的。这就是为何主以这种方式与世人、灵人和天使结合:与神性有关的一切事物都不是来自他们,而是来自主。因为众所周知,任何人所拥有的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而不是来自他自己;若不靠着主,甚至没有人能说出主这个名,或说出“耶稣”和“基督”这两个名。
由此可知,与神性一样的无限和永恒从无限的视角来关注有限里面的一切事物,并照着它们里面对智慧与爱的接受程度而与它们结合。总之,主能在世人和天使里面拥有一个居所,并能与他们同住,但只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不在属于他们自我的东西里面,因为这自我是邪恶;即便是良善,也是有限的;在自身里面并来自自身的有限不可能包含无限。由此清楚可知,有限的存在物关注无限是不可能的,但无限关注有限存在物中来自它自身的无限之物是可能的。
361.每个人都拥有这两者,即意愿和理解力,它们就像爱和智慧那样彼此不同;这一事实既为世人所知,也不为世人所知。这一事实是从普遍的感知得知的,而不是从思维,尤其理论化的思维得知的。出于普遍感知,谁不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在人里面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实体?因为每个人在被告知这一点时都能感知到,他或许还会对别人说:“这个人的心意是好的,但他不是很聪明或没有弄清楚;另一方面,这个人很聪明,或这个人理解得很好,但他心意不好,或他的意愿不好。我喜欢又聪明心意又好的人,不喜欢虽然聪明,但心意很坏的人。”然而,当这个人对意愿和理解力进行理论化,或思想它们时,他没有把它们一分为二,加以区分,反而混淆了它们。原因在于,那时他的思维与其肉体视觉紧密相联。当他写下来时,更不明白意愿和理解力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实体。这是因为那时他的思维与感官层,也就是此人自己的东西紧密相联。正因如此,有些人想得很好,说得也很好,但写得不好,这是女性的共同特征。
其它例子也一样。出于普遍感知,谁不知道一个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得救,一个过着邪恶生活的人会被定罪?或一个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进入天使社群,在那里作为一个人去看、去听、去说?又或者,一个出于公义而行公义,出于公平而行公平的人拥有良心?但是,如果一个人背离了普遍感知,并将这些事交给思维或理论,那么他就不知道:何为良心;或灵魂能看、能听、能说,和人一样;或良善的生活除了施舍穷人外还会是什么。你若出于思维或通过把它们理论化去写这些事,就是在用表象和谬误,以及有声音无实质的词语来证实自己的理论。因此,在有大量思想,或广泛理论化,尤其大量写下来,或将自己的理论写下来的学者当中,许多人已经削弱并模糊,甚至摧毁了自己的普遍感知;反倒是简单人比那些自以为超级智慧的人更清楚地看到何为良善和真理。
这种普遍感知是由于来自天堂的流注,该流注降至思维,甚至视觉。不过,思维一旦脱离普遍感知,就会陷入由视觉和人自己的东西所产生的幻想。你会发现事实的确如此。将某个真理告诉拥有普遍感知的任何人,他就会明白;告诉他,我们从神那里并在神里面拥有存在、生命和动作(使徒行传17:28),他就会明白;告诉他,神在爱和智慧里面与人同住,他就会明白;进一步告诉他,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接受智慧的容器,并稍加解释,他就会明白;告诉他,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他就会明白;问他何为良心,他就会告诉你。不过,把同样的话说给某个不从普遍感知,而是从原则,或从通过视觉由世界那里所获得的观念中获得思维的学者,他就不明白。然后,请想一想,究竟哪一个更有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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