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52

52.⑵无限和永恒本

52.⑵无限和永恒本身必关注有限事物中来自它自身的无限(和永恒)之物。前面章节(48–51节)已经说明,无限和永恒本身是指神性本身;有限事物是指神性所创造的一切事物,尤指世人,灵人和天使;关注来自它自身的无限和永恒之物就是关注在它们里面的神性,也就是它自己,就像一个人在一面镜子中看到自己的形像一样。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在《圣爱与圣智》一书有大量说明,那里尤其说明,受造宇宙中有人的一个形像,这就是无限和永恒的形像(317-318节),因而是神造物主,也就是永恒之主的一个形像。然而,要明白,神性本身在主里面,而来自它自身的神性是受造物中来自主的神性。

圣爱与圣智 #167

2.17创造的目的存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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