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天使和灵人因是属于爱的情感和来自情感的思维,故不在时空之中,只在时空的表象之中。对他们来说,时空的表象照其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之状态而存在。因此,当一位天使出于情感想到另一位天使,确定想要见他或与他说话时,这位天使就会立刻出现在他面前。
这就是为何每个人都有处于相似情感的灵人与他同在,恶灵与对相似的邪恶具有情感的人同在,善灵与对相似的良善具有情感的人同在;并且他们的存在如此真实,就好像这个人就包括在他们的社群中。空间和时间与这种存在毫不相干,因为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不在时空之中;而灵人和天使是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
多年活生生的经历指教我,事实的确如此。我也从与许多死者的交谈中得知这一点,既有来自欧洲各个国家的人,也有来自亚洲和非洲各个民族的人;他们都离我很近。如果他们真在时空之中,那么就需要一段旅程和旅程所需的时间了。
事实上,凭自己或自己头脑里面的一种直觉,谁都知道这一点。这一点已通过以下事实向我证明:当我描述与亚洲、非洲或欧洲死者的谈话,如加尔文,马丁路德,梅兰希顿,或遥远之地的某个君王,统治者或牧师时,没有人想到空间距离的问题。人们没有想到要问,他如何能与住得那么远的人说话呢?隔着千山万水,他们如何能到这里来与他在一起?这也向我清楚表明,当想到那些在灵界里的人时,没有人基于时空来思考。尽管如此,在灵界,人们仍有时空的表象;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162-169, 191-199节)。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