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5

5.⑶一切受造物里面

5.⑶一切受造物里面都有这一体的某种形像。从《圣爱与圣智》各处的说明,尤其从47-51, 55-60, 282-284, 290-295, 313-326, 349-357节可以明显看出,一切受造物里面都有在主里面为一体且作为一体从祂发出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某种形像。我在这些章节解释了神性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因为神造物主,就是永恒之主,从祂自己产生了灵界太阳,并通过这太阳产生了宇宙万物。因此,来自主且主在其中的这太阳,不仅是最初的物质,还是构成一切事物的唯一物质。由于它是唯一的物质,故可推知,这物质就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但照着各自的功用而具有无限多样性。

既然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在主里面,神性之火与神性光辉在来自祂的太阳里面,既然属灵之热与属灵之光来自那太阳,并且两者构成一体,那么可推知,这一体的某种形像就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这就是为何宇宙万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事实上与它们的结合有关;或也可说,宇宙万物都与爱和智慧及其结合有关,因为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事实上,爱将属于它的一切都称为良善,智慧将属于它的一切都称为真理。在下文我们会看到,这种结合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


真实的基督教 #397

397.㈠意愿和理解

397.㈠意愿和理解力
⑴人拥有两大本能,它们构成人的生命:一个被称为意愿,另一个被称为理解力。意愿和理解力彼此完全不同,但又被造为一体;当合而为一时,它们就被称为心智;所以,人的心智是由它们构成的,人的整个生命就其初始而言,就在于此,并由此存在于身体中。
⑵正如井然有序的宇宙万物皆关乎善与真那样,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关乎意愿和理解力,因为人里面的良善与意愿相关、真理与理解力相关。这两大本能,或他的孪生生命,就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其中意愿是接受良善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而理解力是接受真理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再没有别处可接受各种良善和真理的了;正因如此,也没有别处可接受爱与信的了,因为爱属于善,善属于爱,而信属于真,真属于信。
⑶同样,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一个人的灵,因为他的聪明智慧居于其中,他的爱和仁,以及总体的生命也居于其中。身体仅仅是顺从。
⑷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为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如同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婚姻与良善和真理之间的婚姻是一回事。等到下文阐述良善与真理时,该婚姻的性质就会一目了然,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真理是其彰显(形成),人的意愿是其生命的存在,而理解力则是其生命的彰显。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显为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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