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48

48.⑴无限本身和永

48.⑴无限本身和永恒本身与神性是一样的。这一点从《圣爱与圣智》一书的多处说明可以看出来。无限本身和永恒本身就是神性,这一点来自天使的观念。天使只是将无限简单地理解为神性存在,将永恒理解为神性显现。世人既能明白,也不能明白无限本身和永恒本身是神性。那些不从空间的角度思想无限,不从时间的角度思想永恒的人能明白;但那些从空间和时间的角度思想无限和永恒的人不能明白。因此,那些在更高层面,也就是以一种内在方式理性思考的人能明白,但那些在较低层面,也就是以一种外在方式思考的人不能明白。那些明白的人会想到,空间的无限是不可能的,时间的无限,也就是产生万物的永恒,同样是不可能的。因为无限就是无穷无尽,既没有初,也没有终,就是没有极限或边界。他们还想到,来自它自身的无限是不可能的,因为来自它自身的前提是有一个边界和一个开始,有某种如源头那样的在先之物。

因此,谈论无限和永恒来自它自身是毫无意义的,因为这就像是说存在来自它自身,这是一个矛盾的说法。因为来自它自身的无限是来自一个无限的无限,来自它自身的存在是来自一个存在的存在;这样的无限和存在要么与无限是一回事,要么与有限是一回事。从深层理性明显看到的这些和类似的推理可以看出,存在一个无限本身和永恒本身;这无限和永恒就是神性,万物的源头。


真实的基督教 #51

51.在圣言中,公义

51.在圣言中,公义用来论及爱,公平(或判断)用来论及智慧。为此,我会引用一些经文来说明,这二者就是神借以在全世界掌权的工具:
公义和公平是祢宝座的根基。(诗篇89:14)
耶和华喜悦在世上施行慈爱、公平和公义,以此夸口。(耶利米书9:24)
耶和华被尊崇,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阿摩司书5:24)
耶和华啊,祢的公义好像高山,祢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6)耶和华要使祢的公义如光发出,使祢的公平明如中午。(诗篇37:6)祂要按公义审判祢的民,按公平审判祢的困苦人。(诗篇72:2)
我学了祢公义的判语,我因你公义的判词,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164)
我必以仁义、公平聘祢归我。(何西阿书2:19)
锡安必因公平而蒙赎救;她那些回转的人必因公义而得救拔。(以赛亚书1:27)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上治理他的国,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33:15)
经上在其它地方也提及要施行公平和公义(以赛亚书1:21;5:16;58:2;耶利米书4:2;22:3,13,15;以西结书18:5;33:14,16,19;阿摩司书6:12;弥迦书7:9;申命记33:21;约翰福音16:8,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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