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46

第3章 主的圣治在它

第3章 主的圣治在它所做的一切事上都关注无限和永恒

46.基督教界都知道,神是无限和永恒,因为以亚他那修命名的三位一体教义就说到,父神是无限、永恒和全能;圣子神和圣灵神同样如此;然而,没有三位、只有一位是无限、永恒和全能。由此可知,由于神是无限和永恒,所以除了无限和永恒之外,没有什么东西能归给神。但有限不能理解什么是无限和永恒,不过也能理解。有限不能理解,是因为它无法包含无限;能理解,是因为存在抽象概念,通过抽象概念能看到事物的存在,即便不知道它们的性质。有些观念是能论及无限的,如:神因是无限,或神性因是无限,故是存在或现实本身,本质本身,物质本身,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而是它本身或独一无二者或绝对者,是人本身或本质的人。当说无限是全有时,无限智慧是指全知,无限能力是指全能。

然而,这些概念会陷入思维的模糊,也可能会因不可思议而遭到否认,除非我们把思维由自然界中所获得的元素,尤其自然界的两个属性,即空间和时间,从观念中剔除。因为这些势必限制观念,使得抽象概念如同无有。然而,如果我们能像天使那样剔除它们,那么无限就能通过刚才所列举的那类观念来理解了。由此还能明白以下事实:人是真实的,或说是某种事物,因为他是由作为全有的无限的神创造的;人是有限的物质,因为他是由作为物质本身的无限的神创造的;人是智慧,因为他是由作为智慧本身的无限的神创造的,等等。因为除非无限的神是全有,是物质本身和智慧本身,否则人不是真实的,或说什么也不是,或按照那些被称为理想主义的空想家的说法,纯粹是存在的观念。

从《圣爱与圣智》一书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本质是爱与智慧(28-39节);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是物质本身与形式本身,是独一无二者(40-46节);神从祂自己,而非从无创造了宇宙及其万物(282-284节)。由此可知,一切受造物,尤其人和他里面的爱和智慧,都是真实的,或说是某种事物,不是纯粹的存在观念。因为如果神不是无限,那么有限之物不会存在;如果无限不是全有,那么就不会有任何事物;如果神不从祂自己创造一切事物,那么就不会有任何真实事物,或根本没有任何事物。简言之,我们是,是因为神是,或说我们存在,是因为神存在。


真实的基督教 #196

196.(2)属灵之

196.(2)属灵之义存在于圣言的每一部分和每个细节中。这一点从下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来。约翰在启示录中说:
我观看,见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诚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天空所飞的鸟大声喊着说,你们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壮士与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属灵之义,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若不了解对应关系,没有人能明白属灵之义。因为每句话都对应某种事物,没有一句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说明了“白马”、“骑在马上的”、“眼睛如火焰”、“头上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麻衣”、“天使站在日头中”、天上的飞鸟聚集来吃“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和更多其它肉的含义。
所有这些细节的属灵之义在我的《破解启示录》(820-838节)一书,以及小册子《白马》有详细阐述,故进一步阐述它们是多余的。那里说明,这段经文描述的是作为圣言的主。其如火焰的眼睛表示其神性之爱的神圣智慧。祂头上的冠冕和除祂之外无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出于其圣言的神圣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那些人外,没有人能明白圣言在其属灵之义方面的性质。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之义,就是字义,它已被施暴。很明显,这段经文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同样很明显,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坐在白马上的那位名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一个意思,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属灵之义要在教会末期被揭示出来,这一点既是有关“白马”和“坐在马上的那位”的论述所表示的,也是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天空所飞的鸟来赴的大筵席,在席上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等等的肉所表示的;以此表示吸收主的一切良善。所有这些表述若没有属灵之义,就等于身体没有灵魂,只是一些空洞的话语,既没有生命,也没有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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