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46

第3章 主的圣治在它

第3章 主的圣治在它所做的一切事上都关注无限和永恒

46.基督教界都知道,神是无限和永恒,因为以亚他那修命名的三位一体教义就说到,父神是无限、永恒和全能;圣子神和圣灵神同样如此;然而,没有三位、只有一位是无限、永恒和全能。由此可知,由于神是无限和永恒,所以除了无限和永恒之外,没有什么东西能归给神。但有限不能理解什么是无限和永恒,不过也能理解。有限不能理解,是因为它无法包含无限;能理解,是因为存在抽象概念,通过抽象概念能看到事物的存在,即便不知道它们的性质。有些观念是能论及无限的,如:神因是无限,或神性因是无限,故是存在或现实本身,本质本身,物质本身,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而是它本身或独一无二者或绝对者,是人本身或本质的人。当说无限是全有时,无限智慧是指全知,无限能力是指全能。

然而,这些概念会陷入思维的模糊,也可能会因不可思议而遭到否认,除非我们把思维由自然界中所获得的元素,尤其自然界的两个属性,即空间和时间,从观念中剔除。因为这些势必限制观念,使得抽象概念如同无有。然而,如果我们能像天使那样剔除它们,那么无限就能通过刚才所列举的那类观念来理解了。由此还能明白以下事实:人是真实的,或说是某种事物,因为他是由作为全有的无限的神创造的;人是有限的物质,因为他是由作为物质本身的无限的神创造的;人是智慧,因为他是由作为智慧本身的无限的神创造的,等等。因为除非无限的神是全有,是物质本身和智慧本身,否则人不是真实的,或说什么也不是,或按照那些被称为理想主义的空想家的说法,纯粹是存在的观念。

从《圣爱与圣智》一书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本质是爱与智慧(28-39节);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是物质本身与形式本身,是独一无二者(40-46节);神从祂自己,而非从无创造了宇宙及其万物(282-284节)。由此可知,一切受造物,尤其人和他里面的爱和智慧,都是真实的,或说是某种事物,不是纯粹的存在观念。因为如果神不是无限,那么有限之物不会存在;如果无限不是全有,那么就不会有任何事物;如果神不从祂自己创造一切事物,那么就不会有任何真实事物,或根本没有任何事物。简言之,我们是,是因为神是,或说我们存在,是因为神存在。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9

SS49.至此,我已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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