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由于主的圣治以一个来自人类的天堂为目的,故可推知,它以人类与祂自己的结合为目的(参看28–31节)。它还以人要与主结合得越来越紧密为目的(参看32—33节),因为这样人就拥有更内在的天堂。此外,它以人要因着结合而变得更智慧(参看34-36节)、更幸福(参看37-41节)为目的,因为他通过并照着智慧拥有天堂,也通过智慧拥有幸福。最后,它以人要在自己看来,越明显是自己的主人,然而越清楚认识到他属于主为目的(参看42-44节)。所有这些事都属于主的圣治,因为所有这些事都构成天堂,天堂是它的目的。
429.仁爱的善举和仁爱的义务之间的区别,如同出于自由选择所做的行为和强制行为之间的区别。然而,这里所说的仁爱的义务不是指王国或国家中的政府职责,诸如部长管理的职责,法官审判的职责等等,而是指每个人的义务,无论他从事什么职业。所以,它们出自不同的源头,从不同的意愿流出,以致仁爱之人出于仁爱履行这些义务,而没有仁爱之人则出于仁爱的缺乏履行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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