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43

43.有地狱的自由,

43.有地狱的自由,也有天堂的自由。思想并意愿邪恶,而且只要文明道德的法律不阻止,还谈论并实行它,来自地狱的自由。另一方面,思想并意愿良善,而且只要有机会,就谈论并实行它,来自天堂的自由。凡一个人在自由中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他都感觉是自己的;因为每个人所拥有的一切自由都来自他的爱。那些陷入对邪恶的爱之人只会感觉地狱的自由是真正的自由,而那些处于对良善的爱之人则感觉天堂的自由是真正的自由;因此,恶人和善人都感觉其自由的对立面是奴役。然而,不可否认,只有其中一个是真自由,因为彼此对立的两种自由不可能都是自由。同样不可否认,被良善引导是自由,被邪恶引导是奴役,因为被良善引导就是被主引导,而被邪恶引导就是被魔鬼引导。

由于一个人在自由中所行的一切在他看来,都是他自己的,并且如前所述,出于人的爱行动就是出于自由行动,故可推知,与主的结合使得一个人似乎是自由的,因而是自己的主人;并且他与主结合得越紧密,似乎就越自由,因而似乎越是自己的主人。在他自己看来,他越明显是自己的主人,是因为神性之爱具有这样的性质,它想要它自己的东西属于别人,因而属于一个人或一位天使。一切属灵之爱和卓越的神性之爱都是这样。此外,主从不强迫任何人。因为凡人被迫所做的事似乎都不是他自己的,似乎不是人自己的东西不可能属于他的爱,因而无法被归给他当作他自己的。因此,人总是在自由中被主引导,在自由中被改造和重生。关于这个主题,我们将在下文予以详述,也可参看第4节


真实的基督教 #480

480.有无数细节可

480.有无数细节可以证明:人在属灵的事上和在属世的事上一样享有自由意志。若愿意,让每个人问问自己,他能不能一天七十次,或一周三百次来思想神、主、圣灵和神性的事,也就是所谓的教会属灵之事。也让他看看,若有某种乐趣,甚至某种渴望促使他这样思想(无论他有没有信仰),那么他会有强迫的感觉吗?也请自我测试一下,无论目前你在哪种情况下,或交谈,或向神祷告、讲道,甚或聆听,如果没有自由意志,你能否思考任何事。自由意志岂不是这些行为中最重要的特征?实际上,若没有自由意志,在一切细节,甚至最微小的细节上,你都和雕像一样无法呼吸;因为呼吸时刻随着思维和表达思维的言语而来。
与其说和雕像无异,毋宁说和动物无异;动物的呼吸仰赖其属世的自由意志,而人类的呼吸则仰赖他在属世和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因为人不像动物那样生来获得能力。动物一出生,就具有伴随其属世之爱的一切观念,它们都是觅食和繁殖所必需的。然而,人生来没有任何先天观念,只有去认识、理解和变得智慧的能力,以及去爱自己爱世界、也爱邻爱神的倾向。因此,若人在意愿和思维的一切行为中丧失自由意志,我们便说,他和一尊雕像一样无法呼吸,与动物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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