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43

43.有地狱的自由,

43.有地狱的自由,也有天堂的自由。思想并意愿邪恶,而且只要文明道德的法律不阻止,还谈论并实行它,来自地狱的自由。另一方面,思想并意愿良善,而且只要有机会,就谈论并实行它,来自天堂的自由。凡一个人在自由中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他都感觉是自己的;因为每个人所拥有的一切自由都来自他的爱。那些陷入对邪恶的爱之人只会感觉地狱的自由是真正的自由,而那些处于对良善的爱之人则感觉天堂的自由是真正的自由;因此,恶人和善人都感觉其自由的对立面是奴役。然而,不可否认,只有其中一个是真自由,因为彼此对立的两种自由不可能都是自由。同样不可否认,被良善引导是自由,被邪恶引导是奴役,因为被良善引导就是被主引导,而被邪恶引导就是被魔鬼引导。

由于一个人在自由中所行的一切在他看来,都是他自己的,并且如前所述,出于人的爱行动就是出于自由行动,故可推知,与主的结合使得一个人似乎是自由的,因而是自己的主人;并且他与主结合得越紧密,似乎就越自由,因而似乎越是自己的主人。在他自己看来,他越明显是自己的主人,是因为神性之爱具有这样的性质,它想要它自己的东西属于别人,因而属于一个人或一位天使。一切属灵之爱和卓越的神性之爱都是这样。此外,主从不强迫任何人。因为凡人被迫所做的事似乎都不是他自己的,似乎不是人自己的东西不可能属于他的爱,因而无法被归给他当作他自己的。因此,人总是在自由中被主引导,在自由中被改造和重生。关于这个主题,我们将在下文予以详述,也可参看第4节


真实的基督教 #195

195.属天神性、属

195.属天神性、属灵神性和属世神性,一个接一个从主那里发出。凡从其神性之爱发出之物,皆以“属天神性”命名,属天神性就是良善。凡从其神圣智慧发出之物,皆以“属灵神性”命名,属灵神性就是一切真理。属世神性则来自这二者,在最外层是它们的全部。属天国度的天使构成第三层天,或高层天,处于从主发出、被称为属天神性的神性中,因为他们拥有来自主的爱之善。主的属灵国度的天使构成第二层天,或中层天,处于从主发出、被称为属灵神性的神性中,因为他们拥有来自主的神圣智慧。主的属世国度的天使构成第一层天,或低层天,处于从主发出、被称为属世神性的神性中,他们拥有来自主的仁之信。教会中人根据自己的爱、智慧和信而处在这三个国度的某个国度中。他们在哪个国度,死后就进入哪个国度。主的圣言就像天堂,就其最外在的意义而言,是属世的,就其内在属灵之义而言,是属天的。这三层意义都是神性。因此,它适合这三层天堂的天使,也适合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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