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有地狱的自由,也有天堂的自由。思想并意愿邪恶,而且只要文明道德的法律不阻止,还谈论并实行它,来自地狱的自由。另一方面,思想并意愿良善,而且只要有机会,就谈论并实行它,来自天堂的自由。凡一个人在自由中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他都感觉是自己的;因为每个人所拥有的一切自由都来自他的爱。那些陷入对邪恶的爱之人只会感觉地狱的自由是真正的自由,而那些处于对良善的爱之人则感觉天堂的自由是真正的自由;因此,恶人和善人都感觉其自由的对立面是奴役。然而,不可否认,只有其中一个是真自由,因为彼此对立的两种自由不可能都是自由。同样不可否认,被良善引导是自由,被邪恶引导是奴役,因为被良善引导就是被主引导,而被邪恶引导就是被魔鬼引导。
由于一个人在自由中所行的一切在他看来,都是他自己的,并且如前所述,出于人的爱行动就是出于自由行动,故可推知,与主的结合使得一个人似乎是自由的,因而是自己的主人;并且他与主结合得越紧密,似乎就越自由,因而似乎越是自己的主人。在他自己看来,他越明显是自己的主人,是因为神性之爱具有这样的性质,它想要它自己的东西属于别人,因而属于一个人或一位天使。一切属灵之爱和卓越的神性之爱都是这样。此外,主从不强迫任何人。因为凡人被迫所做的事似乎都不是他自己的,似乎不是人自己的东西不可能属于他的爱,因而无法被归给他当作他自己的。因此,人总是在自由中被主引导,在自由中被改造和重生。关于这个主题,我们将在下文予以详述,也可参看第4节。
413.(13)凭借爱或意愿所赋予的一种能力,智慧或理解力能被提升,也能接受并感知诸如出于天堂属于光的那类事物。我们在前面多处已经说明,当人听闻智慧的奥秘时,他能够感知它们。人的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自创造时就属于每个人。正是这种官能从内在理解事物,并得出关于公义和公平,以及良善和真理的结论,也正是这种官能将人类与动物区分开来。因此,这就是我们说“理解力能被提升,也能接受并感知诸如出于天堂属于光的那类事物”这句话的意思。
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也可见于肺里的一种形像,因为肺对应于理解力。在肺里面,这一点从肺部的多孔物质可以看出来;这些多孔物质由支气管构成,支气管继续向下延伸至最微小的肺泡,肺泡是呼吸过程中进行气体交换的场所;这些就是通过对应与思维构成一体的元素。这种海绵状物质能以一种双重模式扩张和收缩,与心脏一起时是一种模式,与心脏几乎分开时是另一种模式。在前一种模式中,它通过唯独从心脏延伸出来的肺动脉和肺静脉扩张和收缩。在后一种模式中,它通过从腔静脉和主动脉延伸出来的支气管动脉和支气管静脉扩张和收缩;支气管动脉和支气管静脉在心脏之外。
肺里发生这种情形,是因为理解力能被提升到对应于心脏的自己固有的爱之上,并能接受来自天堂的光。然而,当理解力被提升到它自己固有的爱之上时,它没有与这爱分离,而是为了世上的某种名誉、荣耀或物质利益,从这爱中获得被称为对知道和理解的情感的那种元素。这种目的或品质在某种程度上像一个表层那样附着在每种爱上,爱因它而在表面闪耀;但对智者来说,爱透过它闪耀。引用关于肺的这些细节是为了证明这一事实:理解力能被提升,也能接受并感知属于天堂之光的事物;因为它们之间存在一种完全对应的关系。从对应关系来看它们,就是从理解力来看肺,从肺来看理解力,因而从两者一起来看一种佐证。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