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43

43.有地狱的自由,

43.有地狱的自由,也有天堂的自由。思想并意愿邪恶,而且只要文明道德的法律不阻止,还谈论并实行它,来自地狱的自由。另一方面,思想并意愿良善,而且只要有机会,就谈论并实行它,来自天堂的自由。凡一个人在自由中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他都感觉是自己的;因为每个人所拥有的一切自由都来自他的爱。那些陷入对邪恶的爱之人只会感觉地狱的自由是真正的自由,而那些处于对良善的爱之人则感觉天堂的自由是真正的自由;因此,恶人和善人都感觉其自由的对立面是奴役。然而,不可否认,只有其中一个是真自由,因为彼此对立的两种自由不可能都是自由。同样不可否认,被良善引导是自由,被邪恶引导是奴役,因为被良善引导就是被主引导,而被邪恶引导就是被魔鬼引导。

由于一个人在自由中所行的一切在他看来,都是他自己的,并且如前所述,出于人的爱行动就是出于自由行动,故可推知,与主的结合使得一个人似乎是自由的,因而是自己的主人;并且他与主结合得越紧密,似乎就越自由,因而似乎越是自己的主人。在他自己看来,他越明显是自己的主人,是因为神性之爱具有这样的性质,它想要它自己的东西属于别人,因而属于一个人或一位天使。一切属灵之爱和卓越的神性之爱都是这样。此外,主从不强迫任何人。因为凡人被迫所做的事似乎都不是他自己的,似乎不是人自己的东西不可能属于他的爱,因而无法被归给他当作他自己的。因此,人总是在自由中被主引导,在自由中被改造和重生。关于这个主题,我们将在下文予以详述,也可参看第4节


圣爱与圣智 #394

5.4关于意愿和理解

5.4关于意愿和理解力,或爱和智慧,因而关于人类灵魂所能知道的一切事,都可从心与意愿并理解力与肺的对应关系中得知

394.在学术界,许多人都在努力探索灵魂。但他们因对灵界和人死后的状态一无所知,所以只能构建假说,这些假说并未涉及灵魂的性质,只涉及灵魂在身体里面的运作。对于灵魂的性质,他们没有其它概念,只是认为它就像以太中最纯粹的某种实体;对于包含它的形式,他们也没有其它概念,只是认为它就像以太。然而,他们不敢过多地公开谈论这个问题,害怕将某种属世特征归给灵魂,因为他们知道灵魂是属灵的。

由于对灵魂持有这种观念,然而又知道灵魂在身体里面运作,并产生其中与感觉和活动有关的一切效果,所以如前所述,他们就努力研究灵魂在身体里面的运作。有人认为这种运作是通过流注实现的,有人认为是通过这两者的和谐实现的。但由于这种努力调查并未发现任何能使得渴望看见真相的心智安息的东西,所以我蒙恩得以与天使交谈,在这个问题上被他们的智慧光照。我从他们的智慧中获得以下成果:死后活着的人的灵魂就是他的灵;这灵是一个完整形式的人;该形式的灵魂就是意愿和理解力,而意愿和理解力的灵魂则是来自主的爱和智慧;两者构成人的生命,这生命唯独来自主;为了人能接受衪,主使生命看似属于人;但为免人将生命归给自己,当成自己的,因而远离对主的这种接受,主也教导,被称为良善的爱的一切和被称为真理的智慧的一切都来自祂,无一来自人;并且由于这两者就是生命,所以系生命的生命的一切都来自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