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有地狱的自由,也有天堂的自由。思想并意愿邪恶,而且只要文明道德的法律不阻止,还谈论并实行它,来自地狱的自由。另一方面,思想并意愿良善,而且只要有机会,就谈论并实行它,来自天堂的自由。凡一个人在自由中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他都感觉是自己的;因为每个人所拥有的一切自由都来自他的爱。那些陷入对邪恶的爱之人只会感觉地狱的自由是真正的自由,而那些处于对良善的爱之人则感觉天堂的自由是真正的自由;因此,恶人和善人都感觉其自由的对立面是奴役。然而,不可否认,只有其中一个是真自由,因为彼此对立的两种自由不可能都是自由。同样不可否认,被良善引导是自由,被邪恶引导是奴役,因为被良善引导就是被主引导,而被邪恶引导就是被魔鬼引导。
由于一个人在自由中所行的一切在他看来,都是他自己的,并且如前所述,出于人的爱行动就是出于自由行动,故可推知,与主的结合使得一个人似乎是自由的,因而是自己的主人;并且他与主结合得越紧密,似乎就越自由,因而似乎越是自己的主人。在他自己看来,他越明显是自己的主人,是因为神性之爱具有这样的性质,它想要它自己的东西属于别人,因而属于一个人或一位天使。一切属灵之爱和卓越的神性之爱都是这样。此外,主从不强迫任何人。因为凡人被迫所做的事似乎都不是他自己的,似乎不是人自己的东西不可能属于他的爱,因而无法被归给他当作他自己的。因此,人总是在自由中被主引导,在自由中被改造和重生。关于这个主题,我们将在下文予以详述,也可参看第4节。
291.第二部分还说明了这一点:灵界太阳不是主,而是主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一种发出。之所以称它为一种发出,是因为灵界太阳由本身为物质和形式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产生,神性通过这太阳发出。但由于人类理性是这样:它不愿同意某件事,除非看到这事的来龙去脉,从而明白它是怎么回事;如在这个例子中,它要明白,既然灵界太阳不是主,而是来自祂的一种发出,那么它是如何产生的;因此我们要说说这个问题。对此,我与天使有过多次交谈,他们说,他们在自己的属灵之光中清楚地明白它,只是很难把它呈现在一个人的属世之光中,因为这两种光,因而他们思维之间的差别太大了。
然而,他们说,这种情况好比环绕每位天使,由此使得天使的在场向附近和远处的其他人显明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之气场。但他们说,环绕的气场不是这个天使本人,而是由他的身体的每一个部分所产生的某种事物,物质像溪流一样不断从中流出,流出来的物质则围绕他。此外,直接包裹身体的物质因不断被其生命运作的两个源泉,即心肺激活,故搅动周围的大气产生类似活动,由此在其他人里面产生好像他在场的感觉。因此,它不是从天使发出并延伸出来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独立气场,尽管它被称为气场,因为情感只是天使里面的心智形式的状态。此外,他们还说,每位天使都有这样一种气场环绕他,因为主有一个环绕祂的气场,环绕主的气场同样来自主,该气场就是他们的太阳,也就是灵界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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